张思瑞放慢了脚步,想让对方超过自己。没想到小孩儿居然也跟着放慢了步伐,显然,他有意要和张思瑞并驾齐驱,一起晨练。
张思瑞感到很有意思,反正一路上独跑也蛮闷的,有人陪跑正好。
他索性越发放慢了步伐,以一种老头才会有的超慢步子跑起来。
出乎他意料,对方的速度居然也慢下来,以和他相同的步伐频率并行而跑。
张思瑞笑笑,看起来对方的确锻炼得不错。别看张思瑞跑步速度很慢,如果你仔细看,会发现他每一步迈出的步频和距离都相差无几,近乎相同。
这就意味着他每一步迈出时,都得随时控制好自己腿部的每一根筋肉,这对个人肉体的控制力要求非常高。
可少年人居然做到了,而且似乎做得比张思瑞还要好,几乎都听不见他有轻喘声,全身奔跑起来有种轻盈的姿态。
真是后浪推死前浪啊,张思瑞自嘲地一笑,想想有些不甘心。
明明自己才二十九岁,真是一个人体力和经验快达到鼎盛的时期,却被弃之敝屣,当做废料一样被要求提前退休,甚至老头子以经验不足为由,都不允许他留下来做教官。
不愿多想,张思瑞逐渐加大了奔跑的步伐,没有内力的如虎添翼,他奔跑起来没有过去那么轻快随意,必须完全依靠自身体力。
可他即使感觉气息如窒也没有减速,专注的向前方飞奔,似乎只有这样才能将烦恼都抛之脑后。
罩头衫的少年也沉默着跟了他,两个人像两道风一样在无人的晨道上一起速跑。
终于,大叔在小区公园中停了下来,手按双膝半躬了身喘气,少年也停了下来,沉默的看着他。
大叔稍事休息,直起身走向自动贩卖机,买了两杯热热的果汁,自己边喝一杯,边将另外一杯递给少年:“呵,小家伙给你,大哥哥请客。”
少年愣了愣,犹豫了下,还是伸手接过张思瑞手中的杯子,小声都说:“……谢谢。”
张思瑞注意到少年的声音带了点奇异的口音,有点像……琴弦颤动时候的尾音?不过还蛮好听的。
“小家伙,听口音好像不是本地人吧。”张思瑞喝着热饮,通体舒泰,惬意之余和少年聊了起来,这种行为其实就叫作‘搭讪’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