谭子轩告诉了谭子荧要工作了这件事,却没有告诉她是去傅思妍的店,因为他也不想她去添乱。
谭子荧大声咋呼着你这种懒神转世的竟然也去工作,竟然不拖了,这简直是人间悲剧啊!你想要去哪儿祸害苍生?
结果就是——可怜的小妹被懒惰的哥哥弹了一记额头,然后被懒洋洋地警告如果再八卦就小心你的(电)脑!
反正工作也不过是为了交代,所以做什么都无所谓,越轻松越好。
谭子轩知道自己以后必然是要去老爸的公司做事的,他倒也没有很排斥,只是现在还不是时候,自己还年轻,不想那么早就被困死在一个地方,一困,应该就是一辈子了,除非家里破产吧。
中午一点半谭子轩就开着自己的橙色悍马往商业街开去,虽说商业街走路也不过20分钟,可是开车只要几分钟就好,谁会乐意走那点冤枉路啊,况且工作又不是为了赚钱。
只是,商业街周围都没有地方停车,兜了一圈也找不到可以停车的地方,毕竟是步行街吧,一般情况下都不能让车开进去,皱了皱眉停在入口附近也不知道该把车放在哪里,还好这时候走过来一个穿着警服的男人告诉他在对面可以停车,从那里走过来也不过是三分钟左右。
工作,真是一件十分麻烦的事,如果在盛夏或者寒冬,那就更让人纠结了。
停好车后,谭子轩怀着一点也不紧张的心情缓步走进了那家位于商业街尽头,装修得古色古香,典雅得犹如中世纪欧式别墅大厅的店铺,店名叫Terence。
推开木架雕花的玻璃门,扑鼻而来的是一阵宛如酝酿已久的茶香,夹杂着一点点新木的味道。
明明不是周末,店里的人却一点也不少,在谭子轩推门进来的时候,有好几桌的女生还齐刷刷地抬起头盯着他,让他浑身都开始不自在起来,果然还是讨厌被围观的感觉。
一直坐在柜台的老板娘傅思妍看到他后马上双眼一闪就冲了出来,才冲到一半,蓦然想起他昨天说的:别那么热情!于是她马上放缓速度,淑女地朝他笑笑,然后轻声问:“请问偶像的名字是?”
“谭子轩。”谭子轩双手插兜里目不斜视也不想斜视,却是以十分不快的目光盯着傅思妍,低声说:“我讨厌被围观。”
“哦,你跟我来,我带你去换衣服。”傅思妍笑得嘴巴都歪了,好吧,偶像SAMA你好帅哦……回头冲在招呼客人的祁允瑭交代一声,然后就带谭子轩去了更衣室,把执事穿的秋季制服拿给他,说:“这本来是罗维诺的,就是那个外国人的,当时还没换秋季制服,订回来的时候他人已经走了,所以这是套是新的,虽然他比你高一些,但是你穿应该也是合适的。”
“嗯。”
“换下来的衣服放到这个柜子里就可以,上面有钥匙,以后这钥匙就你自己保管了。”
“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