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闪闪,跟你说件事,我要调到N市去工作,咱俩有空出来见个面?”
“我没空。”
对于不喜欢跟网友交换照片的金夏而言,面基也是他排斥的。跟零食团各位聚会,都是金凌强拉他去的。假如乱世琉星哪天提出要面基,就在他公司对面的咖啡馆,他也是不会去的。
听出金夏的拒绝之意,天元刹那就没再提这话头。
没多久,金夏听金凌说,在N市的网配圈众挺多的,一听说大神要降临N市,一些人就开始组织聚会,包括离N市只有一个小时车程的金凌也说要来凑热闹,亲眼见识下大神。
“弟,到时你可要收留我。”
“住宾馆去。”
“弟,你不能这么无情!”
“我公司的总经理要被调走了,你弟我可能饭碗不保,到时我去投靠你。”
“啥啥啥?你那个钦点你实习转正的总经理调走了?”
“嗯。公司的女的哭倒一大片,钻石王老五啊,这下飞走了。”
“你语气怎么幸灾乐祸的样子?很高兴?你对人高富帅羡慕嫉妒恨?”
“……”
☆、新来的上司
他们公司的总经理三十出头,相貌英俊,体格高大,除了对员工不苟言笑一切都很完美,尤其是三十多还没女朋友,深受公司女性的爱戴。
年轻的男同事谈起他来不无羡慕嫉妒恨,但金夏真没有。
他来这里实习的时候压根没想过能在这公司待下来,想他就大学文凭,就算是全国名列前茅的大学,但也不是能跟一堆硕士博士竞争的,就在他决定卷铺盖走人的时候,那总经理对他说:“你做得挺好,找到工作了吗?没的话就留下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