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是他有点后悔没带个板凳什么的。
休息了十多分钟,诸雪跟同伴凑过来,礼貌地询问纪无欢:“艾先生,你刚才是怎么想到的?”
“直觉。”纪无欢装逼地回答道,俨然高手的姿态,结果见所有玩家都围了过来,还全都一副好奇宝宝的模样,不得不说,这感觉挺爽。
于是他慢悠悠地解释道:“魔方不会给一个纯粹靠运气的游戏,游戏内容也不太可能会超出普通人的知识范围,所以我认为破解办法不是出在白盘上。”
因此在那几个自称名校毕业的博士生玩家拿出各种根本听不懂的公式围绕着白盘疯狂计算的时候,纪无欢就觉得这是在瞎整。
“可是你为什么会想到它在吃东西?而且会被这东西引诱走?”
在那整个游戏界面中,玩偶鸡的存在其实并不凸出,如果不是它偶尔扭头吓人的话,甚至可以无视掉它,但它一直都是游戏本身的一部分啊!
而纪无欢会想到这一点其实也很简单。
因为他恰好在楼下房间的门锁孔里亲眼看到过啄食人肉的玩偶鸡,不过就算没看到,在见到大兔子体内的半个人后也能猜到。
那个男子因为大兔子的恐吓乱跑,倒霉地闯进了玩偶鸡所在的房间,然后被恐怖的玩偶鸡吓得拿起花瓶主动攻击了它。
魔方规则的第一条就是不能攻击游戏npc,大兔子是npc,玩偶鸡同样也是,所以他因违背第一条规则而被大兔子杀死,还分成了两半。
其中一半被大兔子吃掉,另一半人去哪里了?答案可想而知。
所以纪无欢一开始就猜到玩偶鸡很可能是在吃人,但不敢确定,后面经过验证发现的确是如此。
第一次抬头的时候,玩偶鸡嘴里血肉的量跟第二次不一样,而聂渊也看到了地毯上的血肉,彻底证实了他的猜测。
至于为什么会想到用血肉来引诱它?其实纪无欢也只有八成的把握。
在卫敏敏进行游戏的时候,其他人或许没注意到,只有他发现那个玩偶鸡不论爬到了白盘的什么地方,最后都一定会回到最初的位置。
当然也可能是游戏的流程,它只能在那个位置。
不过在爆炸发生,跟大兔子说要杀死卫敏敏的时候,屏幕中的玩偶鸡都毫无反应,只知道吃。
一刻不停地吃。
于是纪无欢决定赌一把,反正就算失败了他也有皮蛋。
“那你怎么确定血肉可以被鼠标拖走?”
“因为上帝视角。”纪无欢反问道:“当你们以这种绝对的从上往下看视角的时候,就不会想用鼠标操控点什么吗?”
“……”这是什么鬼理由?!
这其实就真是直觉了。
不过既然玩偶鸡属于游戏的一部分,那么地上的那滩血肉也是啊,反正点两下又不吃亏。
纪无欢本来是打算如果猜测错了,就把除了白盘的东西全部点一遍看看,万一触发了什么隐藏机关呢?
就在这时聂渊换完衣服回来了,大兔子也回来了。
纪无欢还没来得及好好打量一下他的“小姑娘”,大兔子就说道:“好啦,大家来完成抽签游戏的最后一步吧~”
它说着拿出了一把纸条。
作者有话要说: 皮皮:我技术特别好!
圆圆:我不但好,还大
第166章
“最后一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