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孟君此时可谓是百感交集,自己稀里糊涂的就拿下了舞倾城第一次?
尤其是她最后问的哪一句,就像一个偶然得胜的小女孩一样,她在高兴什么?是因为比洛清怡更早...么?
脑海里凌乱的画面闪动不停,有烟雨蒙蒙中撑起一艘蓬蒿游思北河的风雅,有初见她是那一袭白裙的惊艳,也有七夕时携手同观临安城烟花盛景不夜天的洒脱,有一起放飞那一盏孔明灯的灵犀,也有赌书消得泼茶香的开怀...更有离别之际的强颜欢笑。
杨孟君不知道自己对舞倾城是合作伙伴的感情居多还是把她看成普通朋友的成分居多。
再他心里,始终占据首位的一直都是洛清怡!可现在呢?一个女子把自己最珍贵的东西都给了自己,且不曾有一丝怨言,还没让自己允诺什么,这样的女子,值不值得他珍惜?
在大唐,权贵者三妻四妾也非常普遍,就算他是杨家镇国公,按唐律也可有正妻一名,妾室三名。但人这一生啊,车马很长,书信很短,一生也只够爱一个人。自己已经把所有相思都给了洛清怡,又该如何面对舞倾城?
尤记得当年初见她是,她就像一个明媚却不惹眼的小太阳,驱走了自己心中所有因为爷爷去世而带来的阴霾。
玉华亭里,她有模有样的摆上三根香烛,语笑嫣嫣的说道:“咱俩拜个把子呀。你想啊,拜把子不就是义结金兰么?义结金兰不就是不求同生,但求同死?换句话来说是不是死生契阔,与子成说?既然如此,是不是执子之手,与子偕老?”
想到这里,杨孟君会心一笑,自语道:“执子之手,与子偕老。岂曰无衣,与子同袍?”
叹了口气,杨孟君试着活动一下身体,左脚脚腕的位置热热的,随之而来的仍然是疼痛。而左臂也又处寸许深的伤疤,相比于脚腕上的伤势,这伤疤实在不
足道也。
细细感受一下,除了无臂有些使不上力气以外,也就只有左脚是个隐患,身上其他部位倒是没有什么异样。也就只有“兄弟”有些疲软...
身体依旧空荡荡的,失血,昏迷,刚醒没多久就是一番“征战”,杨孟君此刻更是头皮发麻,随便动一下都觉得吃力。
不管怎么说,现在也算是没了性命之忧,至于左脚最后到底怎样,那也是以后的事了,就算此生因为残疾而不能征伐疆场,不还有东方玄机在?自己的龙骧营也在啊!
人能活着,而且还有希望,这便是一生中最美好的事情了。
不再去想洛清怡和舞倾城,杨孟君强撑着坐直身子,左小腿上轻微颤抖一下,他这才想起来,原来自己左腿也断了。
无奈的摇摇头,有轻声笑了笑,福无双至,祸不单行啊。
以玄机阁表现出来的实力,东方玄机这么久还没找到自己,只能说明冥蟒群山外围追兵很多,多到连玄机阁都束手无策的地步!
忽然瞪大了眼睛,他惊慌的自语道:“等等,如果冥蟒群山里遍地伏兵,那舞倾城此去岂不危险?”
虽说她已经解了毒,也恢复了功力,但仍然是一个人啊!以一敌十尚且有可能,但一以敌百,甚至敌千呢?别忘了,舞倾城可是刚刚跟他“大战”过一场的!
连杨孟君都感觉此时身体被掏空了一般,更何况是舞倾城这种一介女流之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