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以跟他成为同桌,是露丝梦寐以求的事。
他们两个坐在靠走廊窗户的那一排,旁边有人影过去,自然吸引了洪宇的注意。
露丝恰好转过头,看见洪宇正看着迟锦离开的背影。
“你在看什么?”见洪宇回过头,露丝立刻小声问道,“刚刚过去的是谁?”
“好像是迟锦,”一年相处,洪宇跟露丝也算很熟了,回她说,“差不多有半年没看见她了。”
露丝这才从记忆里翻出尘封许久的记忆。
迟锦,军训半个月请假一个半月,黄沙星集训的时候被她的教官带走,在沙漠里消失一个月。开学之后,以烹饪系学生的身份进入设计系,开始了修双系之路。
露丝至今都记得,开学的第一天,班主任将大学六年的书都发给了她,并表示每个年级的a班,她都可以去听课。
可是迟锦没有去过一次。
除了法律公共课外,迟锦没有听过一门课,她每天的例行就是抱着书从窗口路过,到达办公室。
甚至在上学期的时候,请了半年的假。
没人知道她这半年去了哪,做了什么,设计系的学生只知道,这次代表学校参加军校联合大比的,就是她。
让一个连一天课都没上过的大二生参加这么重要的比赛,设计系的学长学姐们多少有点不服气。
不是没有人抗议过,被老师们一句“连期末考都考不到九十分,怎么敢代表学校参加比赛”怼了回去。
想到惨无人道的期末考试,众多学生心里十分不服,他们觉得是卷子太难,让迟锦来考最多只能考及格。
只会做题的学生是拿不到最后一题的分的,改版后的试卷,需要学生有一定的经验。他们觉得迟锦的经验肯定很差,就是她记性好,能记得书里的内容,这才能在短时间内修完一学期的学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