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4. 第一百三十四回:问夫婿机智巧作答,被掉包……

大明女侦探 暮兰舟 1802 字 11个月前

”后来,烧了五大锅开水,才把毛刮干净了,陆青天让我干活,我得好好表现啊,不能给衙门丢脸。就是猪肉的骚气我解决不了,影响了口感,放血放的太晚了,若是——”

“停。”陆善柔打断道:“咱们不说杀猪的事情,就只说那个来告状的老熟人,他叫什么名字?为何来告状?”

猪肉荣说道:“姓李,叫做大壮。祖辈都是猎户,我们家经常收他家的猎物,在肉摊上卖,好几代的交情了,算是我的发小好朋友……”

李大壮来腊月来告状,是因为他的姐姐。

李大壮的父亲不是个东西,是个酒鬼,猎物卖了钱,就去喝酒,不顾家人死活。

二十四年前,李大壮只有三岁,李酒鬼把家中长女,也就是李大壮的姐姐卖给人牙子换酒喝。

李大壮的姐姐长的周正,身体也结实,被京城一户翰林家选中了,当了丫鬟。

后来,翰林去了南都应天府当官,一去就是二十四年。

终于,今年翰林结束了漫长的外放,回到京城当京官。

李酒鬼早就喝死了,李大壮已经是个二十七岁的壮汉,这些年打猎攒了一些钱,一心想把姐姐赎回来。

为了攒钱赎回姐姐,李大壮至今没有娶妻生子,是他的执念。

李大壮去了翰林家,道明来意,要赎回姐姐。

但是翰林家将他赶出来,说当年签的卖身契是死契,不是说赎就赎的。

家丁还大骂李大壮是赎姐姐是假,想要沾姐姐的光是真,主人家家大业大,得脸的丫鬟比一般人家的千金小姐过的还要好。

李大壮说道:“至少让我和姐姐见一面,她认不认我这个弟弟,或者不愿意赎身,只要姐姐一句话,我就再也不来打扰。”

李大壮蹲在翰林家墙角,不见就不走,为了赎回姐姐一直不结婚,家丁的一句话怎么会让他死心?

后来,一个管事媳妇模样的中年女子出来见他了,叫他立刻离开,她在主人家过着半个主子的生活,不想出去了。

李大壮默默离开,然后来到顺天府,找街头代写状纸的诉师,写了状纸,敲登闻鼓告状。

听到这里,陆善柔不解,“死契不能赎回,除非主人家大发善心,往外头放人,否则就是打官司也不成的。为什么李大壮还要告?”

猪肉荣说道:“小的当时也是这样问的,但是李大壮却说,不是死契的问题,是那个出门打发他离开的中年女子,根本就不是他的姐姐……”

李大壮在状纸里的诉求只是望陆青天做主,让他见亲姐姐一面,他就死心了。

“这就奇了。”陆善柔说道:“李大壮那个时候只有三岁,他能记得什么?”

“我也是这么说的。”猪肉荣说道:“可李大壮说,姐姐眉间有一颗红色的胭脂记。姐姐被卖的时候,把一枚铜钱劈了两半,姐弟一人一半,将来好相认。那个中年妇人眉间什么都没有,也拿不出半枚铜钱,定是敷衍他的冒牌货。”

寒江独钓一拳砸在马车板壁上,“难怪我不记得了,原来是这种小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