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何换取资源,灭世将奄奄一息的我送给了一个靠特殊法子修炼的魔族……”
这是诛天此生的耻辱,自己都有些说不下去了。
他怎么忘记了朝朝不但年纪小,还很单纯。
“我被关在一处暗无天日之地,长时间的折磨,我仅有的修为被夺走,全身的魔骨寸寸碎裂,九死一生,真真的生不如死,却又求死不能。”
朝朝确实也没有多想,她只理解成诛天被送给那个魔族折磨得要死不活。
“后来呢?”
“后来,因为我身体特殊,碎骨自动修复,还能吸收灵力……
我趁着那个魔族晋级的时候,偷走了她修炼的法宝,将其里面聚?s?集的力量全都吸收,在她最为脆弱的时候杀了她。”
诛天有些担心会吓到朝朝,他尽量控制自己的情绪。
“在那个夜晚,我遇到了同样奄奄一息的风临,也就是老北荒神尊最不宠爱的儿子,他求我就他,我当时是想要救他,可他比我想象中伤得还要重……”
朝朝猜测风临要死了,所以诛天就取代了风临。
原本不起眼的最不受宠的风临,因为换了芯子,所以成了新的北荒神尊。
仅次于主神的大能。
也是这位北荒神尊,才成就了北荒神尊多年的辉煌。
只可惜,魔神灭世出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