毛一格忍着笑,轻咳一声:“要不要把车开走?”

他们现在正在大街的一个角落里面,即使在这么小的角落,都能听到大街小巷都是的自己歌,戎秋完全羞耻到不敢抬头。

“我当时……有那么嗨的吗?”

从街道上传出来的歌曲中又是一阵观众的欢呼,歌曲里的“戎秋”随心所欲地掌控着高音节奏,把所有人都用乐声抛起来,久久没有落地的真实感。

毛一格笑了笑:“现场只会更嗨,听着歌还是差了点现场那种嗨翻全场的感觉,果然还是现场好听。”

“毛哥你别说了。”戎秋脸都红透了,她把头埋在膝盖上,抬手拼命地摆动,“快走快走,这段时间我都不会来逛街了!”

“哈哈哈!你自己的作品你为什么会害羞啊?”

“你不懂……”戎秋生无可恋,听着洗脑的旋律完全不想动弹,“就像是的看到了好多个自己在外面装逼……我尴尬癌都要犯了!我现在算是明白苟哥的话了,他说我用力过猛,没给观众留下喘息的时间。”

“这种歌放在全场嗨翻的时候,是挺动感的,也很适合大家一起挥手啊,蹦蹦跳跳啊,但是在平常听起来就很别扭!有一种歌曲太嗨,反而进入不了节奏的感觉!”

戎秋丧里丧气地耸着肩,嘟嘟囔囔着:“啊啊啊!我要是学了逆转时空的魔法,我要先回去把自己捶一顿!”

“哈哈哈!”

毛一格不是很懂这些艺术家都在想些什么,他只知道听戎秋的歌总是让人心情愉悦,很有动力。

这种“尴尬”只有作为创作者的戎秋才会明白,毛一格只能肯定一件事,那就是很多人都喜欢戎秋的歌,并且为她狂热地痴迷中。

毛一格现在已经不敢再打开大眼仔的粉丝统计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