闻言:【我刚在想事情呢。】
这还有陈叔要说服,沈魄也顾不上问他在想什么。
陈叔的确喜欢钓鱼,以前回老家天天跑出去钓鱼,当年要不是正好外出当钓客,也不可能逃过一劫。
但是自那之后,他却再也没有碰过钓竿。
不碰不代表不喜欢,沈魄把他陈年的爱好勾出来,老陈觉得有点手痒,脸上带了迟疑。
沈魄趁热打铁:“那就这么说定了,我们傍晚出发,就坐我的车走,我去喊上郑笙和老杨他们,我们六点在这里会合。”
他已经想好了,直接先让小吴把他们载去金山。
那边是他母亲沈太太的娘家,有落脚的地方,朱氏是当地大族,沈太太的兄弟还住在金山,平时也是经商。沈太太出嫁前,沈魄外公特意为她准备了一套宅子,每次归宁都能住,沈魄小时候还常去舅家玩的,近年嫌那里不如市区繁华,去的少了。
这次,沈魄自己先不跟着过去,他是要回家一趟,把父母也骗过去,待一晚上再说。
【你说的轰炸,没有包括金山对吧?】他向闻言再三确认。
闻言无奈:【你当我是活体历史书么?我能记得印书馆被毁,是因为它足够轰动,其余的,便是军队作战的事情了。至于民房受损区域,得翻阅更详细的史料,我不是历史专业,也不从事这方面的工作。】
沈魄:【不管了,先把这些人都弄过去,如果我是日本人,要搞一波大的震惊世界,我肯定会对印书馆这种建筑物下手,金山那点地方,别人听都没听过,他们应该不会去的。再说现在跑别的地方也来不及了,就算我能跑,家里老头子和老陈老杨他们这几个,肯定也不会跟着。】
闻言很欣慰:【你现在考虑问题更周全了。】
沈魄:【那当然,也不看看我是什么人,那是我平时懒得认真,要是我愿意,全世界最知名的学府都要排着队来求我去上,叫什么来着,哈、哈佛是吧?怎么不是哈道哈基督?】
闻言:……刚夸没几秒就原形毕露。
话都说到这份上了,还抬出自己很久没庆祝生日,老陈也不好再拒绝。
他现在无儿无女,相处这些天,图书馆一下冷清下来,的确有些不习惯,再说也快过年了,再过两天,就是北方的小年,老陈心里未尝没有向往热闹氛围。
沈魄见搞定了他,就去找老杨父女和郑笙。
老杨也很好说话,他们本来就是父女俩相依为命,平时逢年过节也是两人一块过,他只是不想麻烦沈魄,但听见老陈已经答应,最后也就答应下来,转头还跟女儿商量要送什么礼物给沈魄。
至于郑笙,出乎意料,说服他比说服老陈还容易,只因沈魄去郑家的时候,正好郑母也在,她见沈魄如今谈吐得宜,变得乖巧,也轻易同意让郑笙出门去跟沈魄玩。
甚至在郑笙不情不愿的时候,郑母还教育他:“你跟沈魄这么要好,现在朋友过生日,你都不愿意抽空去给他庆祝一下吗?”
郑笙心说我们也没那么要好,还天天吵架斗嘴,但他看见沈魄也正望过来时,最终还是咽下这句话,点点头:“我晓得了。”
虽然只能带走郑笙一个,但沈魄还是将午饭跟老头子的对话如实说了,并劝郑母他们再三小心,没事少出门,有事就往地下室躲。
他无法救所有人,金山也未必绝对安全,他只能尽量告诫身边的人,注意安全,至于能躲过几个,就得看各人的造化了。
郑太太倒没有因为沈魄年纪轻,就不把他的话放在心上,反倒见沈魄的观点成熟有见地,频频赞同点头,答应他等郑笙父亲回来,一定会好好向他说明情况。
“不过婶子,你不用担心,金山是乡下,一般情况都没事的,我们就去玩两天,很快回来。”沈魄最后补充道。
郑太太笑道:“你想得这么周到,我哪里还有不放心的,去吧去吧,你们尽情玩,不用急着回来,我这里正好有些土产,是老家人带过来的,回头你拿回家去。”
搞定郑笙他们,沈魄把他们塞进小吴的车,让小吴载他们先走,自己则说忘了要给舅舅带的东西落在家里,要先回家一趟去拿,再坐家里老头的车过去找他们。
沈魄挥挥手,送走他们,转身往沈公馆的方向走。
路上行人如织,来来往往。
学生,工人,白领,洋人,警察。
送报的,拉车的,扛包的。
夹着公文包匆匆进了洋人领事馆的,在街边溜达抽烟的,为生计整日奔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