隋止像泥俑一样定在原地,仿佛脚下生了根。
他穿着长长的硬挺的黑色风衣,像一个没有感情的杀手。
在异国他乡的街头,从流浪汉的手里接过对方递过来的香烟,怅然地用外壳已经潮湿了的火柴点燃。
“情人?还是暗杀对象,你口袋里揣着家伙吗?”流浪汉翻捡着盒子里还冒着热气的披萨,健谈而热情:“来一块?”
在这座阴雨连天的城市里,依偎着喁喁私语的年轻男女,青年的金发是唯一的一点亮色。
“不是。”
十几个小时的漫长飞行,隋止滴水未进,他嘴唇上的皮干燥得起翘。
但是在这座雾雨连天,到处都黏糊糊湿朝潮的城市里,连他唇角的白皮都看起来很湿。
他很烦躁,客气的拒绝了对方的好意。
隋止将烟雾吐出,看见她踮着脚去亲金发青年的唇角,他在心里比划了一下对方的身高。
他比那名青年要矮一点点。
如果此刻站在那里的是自己,那么她正好能吻到他的下巴。
那将是何其缱惓轻柔的一个亲吻。
他不光感到干渴,还有饥饿。
隋止的喉结不自觉地滚动着,流浪汉看出他的窘迫,拿出半瓶矿泉水,上面漂浮着油脂和食物碎屑。
令人作呕。
就像对面的那个青年一样。
手里的廉价香烟只剩下烟屁股,他愤恨地将最后一点燃烧着的火光用脚狠狠碾碎。
他把手插在风衣的口袋里,那个鼓鼓囊囊好像装了行凶的家伙的口袋里。
在流浪汉一连串的、略显惊恐的“等等”中,像去赴一场久别重逢的宴会一样,步伐快速而凶狠地朝那边走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