尽管当时,陵端也看不上夜尊那挂脸旁的两根“龙虾须”,也比赵云澜要顺眼几分。

不过,徒弟和弟弟的作用是什么,不就是这时候用来当挡箭牌的?

陵端在天墉城已然受够了教导熊孩子的日子,所以,果断决定,让念念和霄宝宝上手。

童工犯法?这俩只又不是真小孩,犯的哪门子法?

再说,沈巍只是暂时恢复神志,他的身体已是千疮百孔,急需要休养,所以学校和研究就交念念顶上,双生兄弟不就是这么用的?

何况赵云澜和沈念也熟,由他教,比由见面就揍赵云澜对熊猫眼的霄宝宝教要强。

否则,赵云澜只怕修仙法门还没摸到,先让霄宝宝给揍死了。

霄宝宝很会照顾人,而且性子不错(只要你别先惹急他),沈巍就交他好了。

无良的陵端,就这么擅自决定了四人的组合后,一丝灰也不沾的又去醒酒睡大觉了。

——天知道,他这酒,什么时候算醒!

也许,等沈巍和赵云澜学成以后?

赵云澜对上一秒长大的沈念,不觉胃疼,特别是沈念架着金丝细框眼镜,穿着一身米色休闲外套,歪着头冲他笑得一脸邪魅时,妥妥的夜尊再现,让赵云澜瞬间头大。

比起沈巍的保守稳重,儒雅温润,沈念就象是行走的荷尔蒙,邪魅而风流,举手投足尽显倜傥不羁,随时随地不分男女老少迷翻一堆人,难怪有做传销头子的资质。

对着这样的沈念,赵云澜很难想象他小小软软的样子,无法把他和成日同自己撒娇,抱着肥猫大庆耍赖的小念念挂上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