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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他,只因玄华看得明白,那灵契阵眼,或者应该说法则之主,乃是陵端无疑。

只玄华忘了,纵是财帛权柄长生皆动人心,却还有天道在上,大道为尊。

或许玄华看来陵端兄弟不过草芥,可在天地大道看来,却是未必。

世间生灭,皆有因果,皆非偶然,岂能妄断。

陵瑞与陵端既能穿越时空的结界结成灵契,还受庇于天地,自然非是偶然,更非是宵小之辈可觊觎。

玄华虽是仙虎却也动了贪婪邪心,自于此时被天道列为宵小。

那爪子尖还没碰到陵端的衣角,便天降紫雷,一记,便将玄华的人形仙身给轰归原形,且身形缩水,只比家猫胖上少许,象个胖毛球。

陵端探手就将还在发懵的毛球拎起,坏笑着道:

“一只胖毛团子,就叫球球好了!”

玄华还不及反对,便天降金华罩下,立时成契,玄华山君自此便成了“球球”毛团不说,也因其妄动贪心,劫雷加身,原还似只大猫模样转头就成了巴掌大的奶猫团子。

这种丢猫脸,不!是虎脸,的事,那是打死也不能说的。

于是,小毛团子把自家团成个毛球,可怜兮兮的拦在陵端面前,大大虎目中泪汪汪的,生似个被主人丢出门,害怕又可怜的幼崽儿。

陵端的心肠软,那是对陵瑞,他自小便得群兽欢心,自有明辨真假的能力,对这只曾有心伤及自己与陵瑞的仙虎,并不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