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哎,擦擦你的哈喇子。”朋友推了推他的肩膀,笑着提醒他。
陆景初如梦初醒,赶紧用手擦嘴,干干净净哪儿什么口水。
朋友们哄笑,打趣道:“看入迷了啊?怎么着?被女神勾了魂?”
“哎,不是吧兄弟,”朋友搂着他的肩膀揶揄,“一见钟情啊?”
陆景初怪不好意思的,把嘴里的酒吞下,“没有,开什么玩笑。”
“真该把你刚刚的样子拍下来,跟个痴汉一样,让你自己看看是不是开玩笑。”
直男的嘴都是硬的,心里一清二楚,嘴上死不承认,“没有,别瞎说。”
朋友哼笑道:“让你平时多出来走走,跟个土鳖似的,这点儿小场面就入你的眼了。”
这话陆景初不太赞同,对别人评头论足的态度也心生抵触,“她确实很漂亮。”
朋友不屑,“漂亮是漂亮,可是像她这种人不知道被多少人睡过了,光有皮囊有什么用?”
陆景初蹙眉:“别这么说人家,你亲眼看到了?”
这就是他不喜欢和朋友来酒吧的原因,白天衣冠楚楚的社会精英,踏入这种声色场所之后就将骨子里的劣行暴露无遗,好似没了约束和面具,自持一双看透世事的眼睛,对一切美好的事物的恶意尽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