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学的时候,他忙于学业,脑子里压根就没有谈恋爱这个概念。

好不容易上了大学,偶然间发现了自己并非大众的性取向,有点谈恋爱的想法了,结果简素华病倒了。

于是他学业还没完全完成,就被赶鸭子上架开始自己的事业。

工作一忙起来,全部的时间精力都被占据,他自然也就没工夫想这些事了。

后来事业稳定,简素华开始催促他这方面的事。

但或许是工作这些年见的人多了,混乱的关系也见的多了,他对什么人都提不起来兴趣,这事儿也就继续耽搁了。

直到那天,他无意间看到了路灯下的少年。

简之珩一直都不相信所谓一见钟情。

一见钟情的前提是好看,看见好看的就喜欢,那不就是见色起意么,怎么说的那么好听。

可见到少年以后,他觉得这个词是存在的。

他的身份会让他每天都接触无数漂亮的人,可他脑子从来没有容下过少年以外的任何人。

简之珩很珍惜这种一见钟情的感觉,也很珍惜让他一见钟情的人。

他自己没有恋爱经验,完全不知道该怎么样去追求喜欢的人,他只能去问有经验的人。

比如他的发小。

发小告诉他,追求一个人,尊重是最最最要紧的。

做什么事情之前,一定要问清楚对方的意愿。

比如,你喜欢他,总得知道他是不是弯的吧?要是个直的,贸然告白恐怕会获得一个耳光。

还比如,你追求他,总得知道他是不是单身吧?人家要是有男朋友,那你的追求就是插足别人的感情。

再比如,你要学会投其所好,人家喜欢温柔的,你满嘴脏话叼着根烟,肯定会把人吓跑。

简之珩觉得发小说得对极了,所以他今天上门,是为了搞清楚少年的性取向和单身情况。

不过这个问题,简之珩觉得比较私密,只适合私下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