踢腿,横扫,击中颈部,收腿。

动作连贯,一气呵成。

混混瘫倒在地,伊芙谨慎地多补一刀,检查混混的状况。

确认对方彻底失去了意识,没有了反抗的可能性,她才摊开手,露出手中东西的庐山真面目。

一把订书机。

订书机。

谁会在包里放订书机?

“吃了没有文化的亏呢。”伊芙面露遗憾,“听声音就可以确认这不是枪了。”

他想这并不是普通哥谭人自带的技能。

伊芙利索地报了警,思考两秒,蹲下来嫌弃地抽出混混的皮带,铐住混混的双手。

“我还以为每一个敢在哥谭打劫的人至少会有一把枪带在身上。”她语气温柔地感慨,把订书机放回包里。

多米诺面罩在包打开的间隙中灵敏地锁定了包里的危险物品。

一把防身电击器。

伊芙想了想,取出电击器轻描淡写地补上第三刀。混混在晕厥中身体一阵抽搐,距离苏醒更遥远了。

谨慎,太谨慎了。

提姆往前的脚步收住,向后退两步,让自己往阴影里藏得更严实。

他躲在暗处陪伊芙等来警察,陪她走夜路回家。

直到远远看见公寓顶层亮起暖色灯光,提姆知道自己今晚的任务已经完成,他蹲在电线杆上,摩挲自己的下巴。

他好像对他的秘书缺乏了解。

资料无法完整呈现出一个人的全部面貌,了解需要足够多的时间、足够近的距离和足够充分的耐心。

这三样提姆都不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