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式各样的披风怪人包围了无辜的仙人掌们,我们把餐桌和家里所有能用来坐的东西都搬去阳台,开始抢桌上的食物。
和这么一大群人在一起,让他们安安静静守规矩分东西是不可能的。
每每看见他们聚在一起吃饭的场景,都让我不由得感慨人类听力的承受上限。
和我同感的还有坐在我旁边的杰森,他刚刚在桌上辩论大会里输给了史蒂芬妮,因此悻悻退场。
“迟早有一天我的耳朵会聋掉,为了延迟那天的到来,我坚持戴头罩出门。”
“注意通风。”我好心提醒。
“听说你用枪,”杰森说,他从枪带里抽出一把枪,放到桌上,“你看看她怎么样。”
漆黑的金属外壳磕在桌上,发出一声脆响。
工程塑料换了金属壳。我打量这位黑肤的美人,赞赏道,“你做了改装,哇,不错,很不错。”
“手感绝妙,”杰森炫耀道,“后坐力更小,不生硬不卡手,保证衔接非常顺畅。”
他说得我心痒痒,“让我摸摸?”
杰森轻巧地把枪拿走,故意在我面前晃晃,炫耀道,“枪是枪手的伴侣,你会把自己的伴侣借出去吗?”
“我的伴侣不是天天和你们在一起吗?”
我承认我有点眼巴巴,但我极力克制住了,“不要这么小气,你有那么多美人,美人当然也可以有别人。”
“我平等地爱她们所有。”杰森庄严道,“我曾在上帝面前起誓。”
“你信上帝吗?”
“不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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