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和他一起打游戏!”他瞪大眼睛,震惊地控诉,“双人游戏,他用了我的手柄!”

“没有,他拿的是给客人用的手柄。”我狡辩道,“他的游戏水平没你厉害,我们只打了几关。”

“我要删掉他的存档,”提姆歪歪扭扭地靠在我肩上,像一条烤过的芝士条,“他没机会玩了。”

这其实说不太准,提摩西也不是第一次来我们这条时间线了。

但提姆现在是一只委屈巴巴的小狗,在其他时间线被狠狠踹了一脚,跑来我这里要安慰。

我承认我是一个偏心的家伙,“没关系,你删吧。”

他的手指在手柄按键上挪来挪去,没能按下去,“算了,”他气哼哼道,“放在这里,和我的战绩做对比。”

我很想说他的游戏水平也就约等于两个提摩西,没有什么好骄傲的。理智让我闭嘴。

提姆稍微提起点精神,“我们继续上次没打赢的关卡吧?”

“好喔。”我把他拽过来,亲亲他的嘴角,“现在感觉好点了吗?”

我看见他的脸红到发烫。

皮肤白的人脸红起来总是很明显。

270

显而易见,我们的作息时间和我们的游戏水平都是一塌糊涂。

等我们因为手柄没电放下手柄,天色将亮。

我们好像根本没做什么正事,只是吃饭、打游戏、上厕所。

这是今天的第二次睡眠时间,我的眼皮都快抬不起来了。

这是周日凌晨,周一要上班,我不确定自己有没有精力坚持到洗完头发再吹干。

提姆在沙发上躺下,挪挪屁股,“我们需要一个更大更软的沙发。”

“嗯哼?”

“这样我们就可以在沙发上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