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因里希做忏悔状:“我再也不采取精神胜利法了。我很抱歉,老师,我本来以为,好吧是我的错。”
导师:“在闹市区,在人流密集的地方,在花车里安装炸弹,这就是恐怖行为!在自己家是都属于非法,在公开场合更没有转圜的余地。”
海因里希睁大眼睛:“您不会怀疑是我自己装的吧?有多少人仇恨我,仇视我,刺杀我。这是他们刺杀我的又一次行动!我怎么会进行这种自杀式行为。上帝作见证,我没疯。”
导师觉得她演技不行但勉强够用,只要借口找的好,其他人也选择相信她就行了,政客们的演技大部分都不太好,看着就很虚伪:“这次质询不公开,外界不知道。政府不想让公民知道,法院院长是像‘超级英雄’那种脑子不正常又做事不计后果的家伙。你不穿紧身衣行动吧。”
海因里希差点进入逻辑陷阱:“我从来不穿紧身衣。呃,这种着装怎么了?”
导师摸着胖肚子:“伤风败俗,紧身衣和什么都没穿一样,会对青少年造成不当的心理刺激。”
也会让中年人觉得压力很大。
穿个棉袄耽误你们打架吗?气死。就你们…大是吧?
导师给划了质询的重点,重点不是她怎么干掉小丑,而是‘证据确凿的隐秘’和‘一切行为都合法’。
没人会为了一个罪犯的脑死亡对法院院长有任何责难,就算是普通警察,杀了一个疑似罪犯最后证明无辜的人,都不用负责。只是法官没有执法权,只有审判权,而且在花车上装满炸弹这件事……怎么想都不正常,不合法,所以她得给出合理解释。
就算是给小丑设套,计算好了不会伤及平民,事情的定义同样微妙。
首先,公众集会场所设套就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