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247 章

吃完了甜滋滋,水灵灵的西瓜,肚子里面有了几分踏实劲,这才开始吃饭。

凉面已经冰好了,但是沈美云和绵绵都没动,各自奔向自己喜欢的卤菜了,沈美云直接拿了一个卤猪蹄出来。

猪蹄卤的极好,色泽分明,油光发亮,手一摸着,那上面的皮肉就跟着微微一颤,沈美云忍不住咽了下口水,尝了一口。

这猪蹄的味道实在是好,入口绵滑软嫩,胶原蛋白满满,因为是大火卤肉的缘故,就连带着里面的瘦肉都被卤透入味了,香叶和八角的味道都融了进去。

香的人恨不得

把舌头都给咬掉。

绵绵则是对卤排骨赞不绝口,“妈妈,这个排骨也太好吃了吧。”

爸爸做饭主打一个做熟了就好,只有妈妈做饭,才能吃上色香味俱全的滋味。

季长峥虽然没说话,但是他埋头苦吃,已经代表着了他的意见了,他先吃的也是卤猪蹄,他和美云一样,不过,他不是爱吃猪蹄,而是喜欢的大口吃肉的感觉,这让他会觉得有几分踏实感。

接着尝的是凉拌猪耳朵,这个实在是下酒,连带着季长峥都忍不住把珍藏了许久的伏特加给拿了出来,小酌一口,在配着那猪耳朵,猪皮,以及毛豆,真下饭,不,应该说是真下酒啊。

这一顿饭下来,一家二口都吃的特别舒坦。

这个时候隔壁的肖爱梅上门了,她敲了敲门,沈美云招呼了一声,“进来,院子门没锁。”

肖爱梅这才推门而入,“老远就闻到香味了,原来是你们家在做好吃的。”

那卤肉味实在是霸道,哪怕是隔了好几米的距离,还是往鼻子里面串的厉害。

沈美云起身相迎,“肖老师,吃了没?”

顺势拿了一个椅子过去,“要不要坐下吃点凉菜?”

今晚上这一桌子都是凉菜,吃的叫一个痛快。不过肉食,基本上被季长峥和绵绵被包圆了,两人都馋沈美云做的这一口肉,以至于,不管是排骨,还是猪蹄,再或者是猪耳朵,都被一扫而空。

唯一剩下的便是小半盘子的猪皮了。

不过毛豆和花生还剩一些,尤其是花生剩的最多,因为沈美云卤的多,一口气卤了五斤花生呢。

不过大半都给晾了起来,剩下的便在桌子上了。肖爱梅过来看到的便是这些毛豆,花生,以及猪皮这些凉菜,她意外了下,“毛豆还能做凉菜?”

大家基本上都是剥了豆子炒着吃,但是也只有豆子大上市的时候才会买,这种初期豆子卖的贵,很少有人家舍得这样买着吃的。

就是他们家也不例外。

沈美云点了点头,把盘子递过去,很是大方道,“你尝尝。”

都是邻里,肖爱梅也没和她客气,当然,她更多的是好奇毛豆做成凉菜是什么味道的。

肖爱梅尝了下,眼睛一亮,“这味道真不错,好适合下酒。”一看就是会做饭的人了。

沈美云笑了笑,“就是做来当下酒菜的。”

“你能不能把做法和我说下,我回去给我们家那口子也做下。”

沈美云自然不会吝啬这方面,她自然也就说了。得了做法的肖爱梅,算是领了沈美云的情。

这才说明了来意。

“是这样的,美云,你家绵绵不是要初升高了吗?”

“我想问问你,是打算继续让她在驻队读高中,还是让她去哈市一高去?”

这两者区别还蛮大的,起码从学校师资力量来说,他们驻队的高中比哈市一高要差一大截。

这沈美云还真没决定好,她便问道,

“嫂子,你觉得我家绵绵的情况,适合哪一所高中?却能够主动提出要回北京读书,而且还能陪伴下老人。

沈美云忍不住揉了揉她的脸,“妈妈的宝宝长大了。”

自从绵绵长大后,她很少在用宝宝这个称呼了,当再次用处这个称呼的时候,绵绵忍不住脸一红,她羞涩的不行。

“妈妈,我虚岁都十五了,不再是宝宝了。”

小孩似乎都是这样,迫不及待的告诉世界,她已经长大了,成了一个大人。

实际上这孩子也才十四岁呢。

沈美云没和她辩解,“既然决定要回去读书,妈妈就去和你姥姥,姥爷,还有爷爷奶奶商量下,看下要怎么解决。”

初中转学回去读高中,这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好在家里人的户口都在北京,有这一条可能会少些麻烦。

沈美云的速度很快,直接一个电话就打回了北京去,最先打的是陈秋荷,毕竟,她妈才是和她最亲的人。

陈秋荷一听绵绵要转回来,当即便高兴道,“落到我和你爸的户口底下便行,她还能读我们学校附属的高中。”

不过,他们学校算不上出名,所以高中在北京来算,也不算是拔尖的存在。

“你要想让绵绵去更好的学校的话,那就要动用你公婆的资源了。”毕竟,季家那房子的地段好到让人称羡的地步。

配套的学校,自然也不是普通人能比的。

沈美云,“我都列入计划来。”

“不过,妈,你要先帮我打听下中途转学回去的具体操作细则,我需要出哪一些证件。”

这件事,陈秋荷自然想也不想的就答应了下来。

等挂了陈秋荷的电话后,沈美云又打了电话,去了季家,季奶奶一听绵绵要转回来读书,自然是高兴的合不拢嘴,当场就让人带消息,把二儿媳妇向红英,从单位给喊回来了。

别人不清楚这些细节,向红英可是知道的啊,毕竟,向红英本身就在教育局上班。

向红英听完后,便直说了,“正常来说中间转学来是不容易的,但是绵绵也不是外人,我能给她走个后门。”

“你把她的户口,转到长峥的名下,就落在了季家,季家这边附近有几个学校,你参考下。”

“第一是十一中学,第二是第四中学。”

“这两个高中都是顶顶有名的,你可以问问绵绵,想去哪一所。”

只能说,这就是有门路,有渠道,有房子的好处了,还能选。

向红英一开口提的这两所高中,显然是比陈秋荷之前说的那个好很多的。

也给了沈美云更多的选择。

沈美云,“十一中学和第四中学,哪个好点?”

向红英,“各有各的好处,第四中学建校早,而且出了很多名人,学校的校风偏向开放一些,而十一中学则是部队子弟学校,偏向军事化管理,学生们的素质都不错,而且若是进去后,能结交到不少厉害的同学。”

当然,是有厉害家世的同学。

沈美云衡量了一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