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晚睡前肯定喝可乐或喝啤酒了,双眼皮有点儿泡,但也显得她眼神迷迷糊糊,跟没睡醒似的。
皮肤依然很好,细腻得像酸奶,不施粉黛,嘴角那颗浅浅的小痣、和颊上零星细斑都能看得清楚。
还有她身上穿的那件米色 t 恤,以前常当睡衣穿。
在客厅,在厨房,在阳台,在卧室,在他们的家中许多地方。
薄棉像透光的玻璃糖纸,轻盈裹着总能让他舌尖和心脏一起尝到甜的那颗糖。
大巴椅子空间有限,斐雁膝盖顶着前排椅背,半条腿支在大巴过道上,坐得不大舒适。
他刚挪了挪身子,就听见身旁的小男孩脆生生地问:“小叔,我能吃薯片了吗?”
斐雁提了提嘴角,把挂在书包上的免洗洗手液取下来:“先洗洗手。”
斐星辰摊开双手,斐雁往他手心挤了一小团啫喱。
“小叔,我刚刚表现得怎么样?”他边搓手边问。
五岁大的小孩,许是台湾配音版的《小猪佩奇》看多了,一口普通话还不是那么正宗,但意思表达得很清楚。
斐雁比了个大拇哥,毫不吝啬夸赞:“小星星很棒。”
他从书包里掏出一筒迷你乐事薯片,利落拆开包装,递给小男孩。
接着拿手机给小孩拍了几张照,发给表哥斐翔。
这是他向表哥表嫂“借”小侄子当“桥”的条件:要多给小侄子拍照,并定时向他们汇报行程。
毕竟他没有带孩子的经验,又“居心不良”,表嫂高敏多少是有些不放心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