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杰森听他说完那些或真或假的传说,觉得自己需要一个会自动收集信息的蝙蝠电脑。以自己的编程能力,有点难,也不是不行。

他停下车:“呵。他对哥谭的统治该结束了!”

斑点狗麻利的下车,深深鞠躬:“遵命,柯里昂阁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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晨光微熹时,杰森驾车跨过跨海大桥,抵达大都会。

大都会看起来还很旧,和十多年没啥变化的哥谭不同,大都会的很多大楼都是新建的,另一部分是被迫新建的。

拿已经洗好的十万美金买了两台最新款的电脑以及相关硬件,回到租好的公寓里,开始改装。一台电脑拆开机箱,插上无数的内存,换上更强效的主板,靠钱堆起来的配置把这台电脑改装的形似变形金刚,相当于二三十年后的普通家用电脑。

另一台电脑就保持先有的设置,直接拿回哥谭,用以接收这台不咋地的超级电脑传输的信号,以免在将来的爆炸中损失太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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杰森陶德在安装软件的过程中,发现一件令他震惊的事。

微软才刚刚成立不久,股价还位于发展中。与之配套的芯片行业还在蓬勃发展中。

他可以编写软件,也可以制作电子元件。蝙蝠家的人都懂如何在有限条件下,拼凑、焊接一枚好用的芯片,并写入许多奇奇怪怪的程序,只要有目标就能写出来。

杰森一边码程序一边胡思乱想。

芯片和软件的暴利程度远胜于贩du,这是个不错的产业,我或许还可以生产电脑病毒,再贩卖杀毒软件,谁都没有损失什么,不能总是打打杀杀,哥谭的社会环境如果恶化的太严重,不利于小布鲁斯成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