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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春红十三岁那年,长夏市接连出现了好几起拐卖案。

那时候恰逢孟昭林有个升官契机,他要和三个人竞争支队副队长,说不定就可以凭借年龄优势取胜。全家都对这件事很上心,毕竟升官等于涨工资,五个人挤一个四十平米的房子实在是有些难受,柳阿姨老早就想攒钱换个房子了。

那阵日子,孟春红每天都在日记本里偷偷给孟昭林加油鼓劲,根本没在意这劳什子拐卖案。

首先她只有十三岁,谁都救不了,这事儿用不着她去操心。其次嘛,孟春红觉得自己简直就是世界上最聪明的小朋友,什么糖果骗局啊,帮忙找小狗啊,带着她去找爸爸妈妈啊,这些人贩子的低级伎俩根本骗不到她。

但她不担心,不代表柳阿姨不担心。

柳阿姨简直是她见过最善良的大美人,她十三岁了,已经懂了私生女有多讨人嫌,可是柳阿姨就像对待亲生女儿一样对她,什么都不跟她讲,但她知道她其实就是个寄居在别人家里的小蛀虫。

整个三月孟春红都是牵着柳阿姨的手上学的,放学也牵着,柳阿姨的手又软又白,还香香的,她每次牵着的时候都既开心又愧疚。

柳阿姨应该牵着姐姐上下学的。

姐姐虽然比她大三岁,但也还是小朋友,姐姐才是柳阿姨的亲女儿。

三月底,孟春红不太想让柳阿姨送自己上下学了。

她整天在笔记本里算计着要如何提出这一点,孟昭林和孟向江的对话为她提供了契机。

那天柳阿姨在厨房做饭,孟昭林与孟向江在卧室里小声说话,她当时有个卷子要签字,所以小心翼翼推开门,推出了一条门缝。

“恨水的岁数有些大了,那些都是八九岁的,最大也是十一二岁,春红合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