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猗舔舐着被自己咬出来的破口,含笑道:“你果真舍不得。”
嬴西洲默不作声。
兰猗恶劣地道:“穷奇,你可知本尊为何会突然觉醒?千年前,本尊身受重伤,为了逃脱尔等的追捕,便投胎转世去了。本尊一次又一次地轮回,这次的宁嘉徵已然是第二十七回了。本尊为何当了二十六回的庸人?自是由于力量不足。而这第二十七回,多亏你给了这副肉身足够的体液,助本尊一臂之力,本尊方能觉醒。换言之,你倘使不与宁嘉徵接吻,交尾,亦不喂宁嘉徵你的血,宁嘉徵十之八九能当一辈子的宁嘉徵。”
嬴西洲难以断言宁嘉徵更想当一辈子的宁嘉徵,还是更想与他接吻、交尾,摆脱孱弱不堪的身体。
因而,他并不会为自己的所作所为而感到后悔。
“你在宁嘉徵被奚清川逼着口淫之际,提出要宁嘉徵委身,无异于趁火打劫。你不是肩负着保护凡人的职责么?你救宁嘉徵天经地义,何以趁火打劫?你若不趁火打劫,而今的宁嘉徵依旧是宁嘉徵。”兰猗一字一顿地道,“穷奇,是你害了他。”
的确算得上趁火打劫,但临了,嬴西洲明确告诉宁嘉徵,就算其不委身,亦会救其于水火。
不过宁嘉徵想向他报恩,且想向奚清川复仇,坚持要委身于他。
不对,他如若一开始不提出委身一事,宁嘉徵那时并非断袖,绝不会主动委身。
是他鬼迷心窍,害了宁嘉徵。
“后悔了吧?晚了。”兰猗漫不经心地拍了拍穷奇的脑袋,像是在拍寻常的猫儿狗儿一般。
嬴西洲不答。
兰猗环顾四周,从张贴着的红双喜,到摇曳的红烛,再到空空如也的合卺酒,末了,定于委地的两袭喜服之上。
“待本尊过够了洞房花烛夜,便去将外头的活物杀个干净。”兰猗指的外头的活物当然不单单是正在觥筹交错的宾客,亦包括这副肉身的生身之母,这副肉身血脉相连的妹妹,以及这天下余下的所有人。
他是为杀戮而生的,他热爱鲜血,沉迷活物死到临头的呻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