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足够在这座城市活下去了。
沈澹月平静地想,他喜欢的菟丝子那样的攀援植物,必须寄生、缠绕在另一株植物上才能活下去。
尽管他从未有过恋情,也不需要爱情。
明琅显然是一丛扎手的荆棘。
在哪儿都能活下去。
除了救下她的那一刻,他感到了难以复制的、令人头皮发麻的兴奋。
其余时刻,他都对她毫无感觉。
当然,昨晚她向他求救,他也感到了无法抑制的兴奋。
但那毕竟是虚假的,真实的她不会向他求救。
只有弱者才会沉溺于虚假的幻想之中。
他唯一无法自控的,是拯救他人的欲望,而不是自欺欺人。
沈澹月把明琅的手机放在一边,沉思片刻,给助理发了条消息:
「查一下他们把明琅安置在哪里了,叫他们把她的东西一并送过去。」
助理名叫道格,挪威人,有一副十分典型的白人长相,身材高大而强壮,却没什么存在感。
助理、保镖这一类人,都不需要存在感。
就像明琅,早些时候,他甚至连她的长相都没有记住,只记得她的皮肤很白,却不是白人那种惨白而粗糙的皮肤,而是亚裔独有的洁白而细腻的肌肤。
不适合藏匿,他当时冷漠地想。这身白皙的皮肤,会让她像车灯下的鹿一样容易击中。
——黑暗中,鹿如果被灯光照射,会被吓得一动不动。
猎人可以轻而易举地猎杀它们。
然而,她的生命力超出了他的想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