蛮蛮松开陆象行的手,向陆太后行了大宣的礼节:“回太后,臣女离开长安太久,手中并没有存留有当时陆宅大火中桐油助燃的证据。”
陆太后露出“果然如此”的神色:“那你便是肆意攀诬了。既没有证据,便做不得数。陆象行咬死他是故意纵容他人带你离开长安,身犯欺君,依大宣律法,欺蒙君上者死。哀家只有这唯一的弟弟,恐怕今日,法不容情了。”
蛮蛮摇头,再一次道:“并非如此。太后以欺君之罪引臣女入局,夫君是为救蛮蛮才不得不顶替认罪。”
陆太后一笑:“那你是承认了,当日,要逃出长安的是你,要在陆宅纵火的,也是你了?”
蛮蛮颔首:“是的。都是臣女一手所为。”
她跪在地上,抱拳躬身:“太后,臣女假冒救火之人,在当日纵火之后,从狗洞里爬出陆宅,逃离的陆家。后来,臣女回到了尾云国,愈发不愿回来长安,所以才在尾云国待了半年之久。当初,臣女不喜欢陆象行,所以一心想要离开他,后来,臣女在尾云国生下了一个女儿,象行他又曾来到尾云求和,臣女这才心动,如今才愿意为了他回到长安认罪。”
听起来这个解释,是无缝隙可敲的,最能解释一切的。
也与昔日棠棣的证词一致。
起火那日,棠棣的确看到秋意晚鬼鬼祟祟地扮作下人混在人群中,与她的心腹侍女悄无声息地逃出了陆家。
陆太后澹澹道:“好。哀家姑且信你。照你如此说,陆象行在你逃离之时,并不知情?你又如何证明?”
蛮蛮再一次叩首,起身之后,嗓音更显得平复冷静:“象行发现了破绽以后,曾追着臣女到长江边上,此事沿途几处驿站,都可以证明,陆大将军曾在途中投宿过,江边上,臣女以腹中孩儿的性命相要挟,逼迫他不能将此事外传,否则臣女便和孩子一尸两命。他逼不得已,才放我离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