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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秋葵在做梦。
是的。她知道的。她在做梦。
因为她很清楚的记得,自己上一秒犹在荒诞虚无的小说世界里,在敞亮的、安静的、纤尘不染的研究所里。
下一秒,她被打回现实。
那些逝去的潮湿的腐烂的现实。
2011年,她十二岁,第一次被弟弟抢走狗时,也曾天真地带着满腔委屈去找叔叔阿姨。
“……那是我的小狗。”
她哽咽着、断断续续地说:“是我在车站捡到的,我帮它洗了澡……用我自己存的零花钱,在刘叔叔的店里洗的,没有用家里的热水,也没有把家里弄脏。”
“我替它起名字,我喂它吃饭,给它梳毛、剪指甲、擦耳朵,每天都有带它到公园玩。我们睡在一起,它陪我洗碗、洗衣服、写作业,它认识我,听到我的声音就会叫。所以它应该是我的小狗,就算是弟弟,也不可以一直抢我的东西。”
“反正这一次不能。”
她说得好决绝,大人都听笑了。
阿姨说:“好了好了别哭了,不就是一只狗吗?反正弟弟也是养在家里嘛,谁的都一样。”
叔叔说:“秋葵,这样说就是你的错了。我们都是一家人,你跟小宝是姐弟俩,什么你的、我的,哪能分得这么清楚?为一条狗就划分得这样清楚,长大以后随便出点矛盾,岂不是要跟我们所有人都断绝关系?那可是恩将仇报。”
“行了,她才多大,哪里知道自己在说什么!”
阿姨嗔怪着,两根手指捏着纸巾一角,轻轻擦去她的眼泪,又说:“秋葵,阿姨知道小宝确实有点调皮。但是小孩都这样,看到新玩具就抱着不肯放,你越抢他越喜欢,要是你不抢,他反而很快就腻了,到时候再还给你也一样的,对不对?”
“还有,你毕竟是姐姐。”
“姐姐是大孩子,弟弟是小孩子,大孩子本来就该让着小孩子,这跟叔叔让着你的道理是一样的。再说你以前也在作文本里写了呀,不管以后发生什么事都绝对不会欺负弟弟,保证好好爱护弟弟,有没有这回事?”
“叔叔阿姨当时看到那些话可感动了,都觉得你是个听话又乖巧的好孩子,所以你现在一定也不会让我们失望的对吗?这样吧,你为刚才推弟弟的行为道歉,然后这事就过去了,好不好?”
——她在提醒她曾经许下的承诺,理应无条件向弟弟让步。
“道完歉还是一家人。”
叔叔坐在昏黄的灯泡下,抬指碾灭烟蒂。
他说:“你也知道我们家里的条件,小宝出生的时候不好,这些年来没过上什么好日子。你就不一样了,好歹过了几年日子,什么公主裙、水晶发卡、洋娃娃,哪个短过你?后来厂子倒了,欠着几十万的债,我跟你阿姨实在走投无路了,差点半夜起来灌农药!那阵子是什么撑着我们活下来?不就是小宝吗?”
“当年我去庙里给小宝算八字,人家师父都说了,小宝是来救我们家的,他就是我的宝贝儿子!不管我日子过得多穷多差,你出去看看外面哪个敢欺负我王成楚的儿子?谁敢动他一根毫毛我都跟他拼命!也就是你年纪小,你阿姨又拦着,我才不想多说,你自己心里知道就好。”
——他在强调她曾经领受的恩惠,暗示她知恩图报。
时过经年,以旁观者的身份,林秋葵一眼看破成年人必备的体面话术。
无论他们不经意的眼神流转,唇角微撇抑或眉梢轻抬,背后秘而不宣的用意,她都明白,都能看懂。
可惜这是23岁的她。
14岁的她还太稚嫩,完全不理解事情是如何演变成弟弟抢了她的狗,她却要向弟弟道歉。
她想重新梳理整件事的逻辑,抬起头,不期然以两只红红的眼睛,掉进另外两双成年的眼睛里。
他们眼里有对她的谴责和期盼,那些情绪藏得不是很好,简直鲜明得快要像洪水一样倾泻出来。她愣愣地看了几秒钟,总算看懂了。
她回过身,低头对弟弟说:“对不起。”
弟弟得意地朝她做鬼脸,随即扭头抱小狗走进客厅。
“好了,事情都解决了。”阿姨拍板定案:“秋葵回房间去吧。”
“……嗯。”
她转身踏上通往阁楼的阶梯,一步,两步,走到第步时忍不住回了头。
窗外夕阳朦胧,自玻璃往客厅地板映出虚幻的橙色光芒。
美满的全家福下,小小的沙发前,她看到阿姨用手肘撞了撞叔叔。
叔叔认命起身,从厨房上锁的柜子里拿出一个鱼罐头。
“汪汪!”
小狗热烈摇晃起尾巴,绕着新主人一圈一圈地转。
这个家最最珍贵的宝贝笑了,一边握拳捶小狗的头,一边随随便便把鱼肉拨到地上,把地板弄得很脏。
不过叔叔阿姨没生气,他们也笑了,眼底有且仅有浓浓的宠溺。
她看着这一幕恍然大悟,原来不仅小狗是他们的,灯光也是。
在幸福完美的氛围外,只有林秋葵和林秋葵的影子不属于这个家。
有过第一次的经历,再来第二次,林秋葵便表现得淡然许多。
当弟弟似真似假地抱怨小狗不够威风,大狗好像又太能吃太费钱时,她头也不回:“喜欢就送你了,我房间里还有张200块钱的宠物店会员卡,本来打算买狗粮用的,想要你就拿走。”
“谢谢老姐!”
弟弟心满意足地退场,林秋葵也就停下假装忙碌的手。
没什么大不了的。
她对自己说,偏爱亲生孩子是世间所有父母的天性,同理喜欢罐头超过廉价便捷的狗粮,大约也是狗的天性。
没有什么好难过的,更没必要小鸡肚肠地记挂抱怨。
毕竟人活着不能事事如意,像她这种情况,只要不贪心,别敏感,就能解决百分之八十的困扰。
她一直这样奉劝自己,所以被抢走小狗没关系,不能上大学没关系,车祸来临时被阿姨反射性推出去也没关系。
反正她活下来了,在一本小说里。
还得到一只新的小狗。
祁越。
他可能是她有生以来遇到过最难相处又最好哄的‘流浪狗’,第一次出现在教学楼底下时又脏又冷漠,活像石头缝里蹦出来的□□拽狗。
第二次入镜无人机,第次是他躲在食堂发起偷袭,强行绑架无辜路过的女大学生当活地图。
那会儿他还不爱说话,不爱撒娇,成天用手铐锁着她,动不动威胁她,恐吓她,开车技术烂得令人发指还不许人说。
不过后来好多了,养着养着就熟了。
从称呼她为‘东西’升级到‘人’。
从不屑问名字必要时一口一个喂,到饿了渴了困了无聊了,有事没事都喊几声林秋葵。
从把她丢在怪物堆里不管死活,到偶尔想起人质的存亡的问题,再到无论如何都要保障她的安全。
祁越以肉眼可见的速度变得越来越粘人,越来越温顺。
他渐渐报备起行程,每晚出门前必有一句:“林秋葵,打架去了。”
渐渐一天到晚喜欢挨着她,跟着她,像没有安全感的小狗一样围着她打转。
头疼就说:“头疼。”
要吃鱼就说:“我要吃鱼。”
打完架把手伸出来:“脏了,林秋葵,帮我擦掉。”
说了不要自由又很生气地咬她:“反正你就是得管我。”
“看我。”
“看着我。”
这话是他经常说的。
还有对应的还有:“我爱你,真的爱你,最爱你。”
“所以你也得爱我,一直一直,都特别爱我。”
提起祁越,林秋葵总能想起很多很多。
例如他湿漉漉的头发,弯曲的脊骨,狭长的眼眸。
想起每次她说过来,他便义无反顾地朝她抛来。
她让他低头,他便乖乖低下别人面前再傲慢不过的卷毛脑袋。
记忆里,祁越有时在笑,有时炸毛,更多时候乱发脾气或者摆出不耐烦的脸色,两只眼睛危险地眯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