毛毛吱会了一声,就去修复它的程序去了。
文思思拿着书往车棚而去,她没有住校,放学之后都是要回家的。
“文思思同学。”刚出车棚,车头前突然横冒出来一个人,把前路拦住。
文思思皱眉,“这位同学,有事吗?”这个人她知道,但不认识。之所以知道,是因为他算是学校的知名人物,诗社社长,作的了一手好诗,还在一些刊物上发表。而且长得也不错,白净文雅。且据说,家里就是京市的,父母都是政府部门里的人。她同桌也加入了诗社,对这位社长十分推崇。
“文思思同学,我叫顾永安,是我们学校诗社社长,我想邀请你加入诗社,跟我们一起欣赏诗的美好。”
文思思愣是被他这话弄的怔住了,半晌才失笑摇头:“抱歉,我拒绝你的邀请,并不想加入诗社。”
“为什么?我听余红红同学说,你也很喜欢诗。”
余红红就是她的同桌。
古诗也好,现代诗也好,在她看来诗词其实还是挺美好的,前提是不要让她当必背必考的内容。如果只是听一听,她到是很乐意。加入诗社不但要听,要读,还要作诗,甚至去研究……那就不美好了。
她现在时间不够用,她念的是西医专业,可毛毛还希望她能学学中医,因为将来很可能去到古代的世界,所以中医也很要紧。天知道,毛毛还丧心病狂的希望她学一学兽医……幸好,他们学校没有这个专业。
以她现在的能力,连中医都兼顾不了,哪还有时间去什么诗社。
“我没时间,请你让开,我要回家了。”文思思皱眉看着对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