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是一个人。
主犯吏科文书、从犯户科文书。
州府文官中的第三人、第四人。
吏科文书姓赵,与曲阳赵千户是同族。
构陷李千户,除了嫌弃他挡路,还有私怨在里头。
当初曲阳赵千户作乱,是李千户主审的,以“谋逆”做判了赵千户死罪。
这个赵文书可笑,不敢怪罪霍宝与邓健,反而迁怒到李千户身上。
户科文书姓何,出身州府的士绅人家。
家族势力在宋家、吴家后,排在第三位。
徒三进城,何家归附最早,也颇受重用,子弟得了户科文书。
不想随后徒三走了,霍五得了州府。
空降一人为州掌事不说,连副手也点了宋家二爷。
上边没地方升迁,何文书就自己想办法让人腾地方。
察觉出赵文书构陷李千户,何家人就参合一把,将宋家人也牵扯进来
鲍二父子是池鱼之殃,问清楚了,就被放了。
霍五正用鲍家父子,李千户与宋二爷不会那么不开眼为难鲍家。
邓仁并不清白。
宋家名下书坊的《弥勒真义》,不是他让人印的,却是他身边一个小厮出面去交的定金。
那小厮是被何文书的人收买了,可也牵扯出邓仁之前借着“公德”旗号,向士绅商贾人家索贿达四千两之事。
至他从滨江来州府,还不足三个月,就已经这么大的数目。
邓仁将这四千两银子换了黄金,造了尊金弥勒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