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面容不差,只是常年病弱有些苍白,饶是燕窝补品用着,身子骨也没什么起色。谭氏本来只是个通判的女儿,在她被选中当郑家的媳妇之后,家中人很高兴,郑家也如实告诉谭家,郑清身子骨并不好。
谭父却以能攀上郑家为荣,她在众姐妹一片艳羡中嫁了进来,父亲也从通判顺利的几年内就升为常州那样富庶地方的知州。
起初,谭氏也是很愿意的,谭家只不过是一个小乡绅,和郑家差十万八千里,若非郑家公子有些瑕疵,怎么可能娶她呢?可是自从进门后,一个月能行一次房也就算多了,她逐渐不满起来。
这种守活寡的日子,在今日看到新进门的嫂嫂满脸红润,眼睛里春水都快漾出来了,让她着实觉得羡慕嫉妒。
这才是女人要过的日子。
一到夜里,郑灏点了点她的鼻子:“我们要安歇了。”
丽姝笑道:“你不是要去读书吗?怎么现在又读的哪门子的书?”
郑灏一把把她压在身下:“看我怎么对付你。”
他知晓丽姝今日中午到下午都睡了一两个时辰,要不然她若很累,自己绝对不会碰的。女人的身体似娇花一般,要爱护好才行。
正所谓被里翻红浪,两次虽然意犹未尽,但郑灏总算是满足了。
“明日开始我要去书
房了,你若要什么,让人去书房找我。你自己也好生歇息,再过两日我陪你回娘家去。”郑灏看她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