跟三人告别以后,简书和顾明景相携着离开。

看着顾明景手上提的一大包东西,简书开口说道:“提着东西不太方便,咱们先回去一趟吧,把东西放回去。”

“行,先回去。”顾明景也点了点头。虽然这点东西的重量对于他来说没什么,但是不方便还是有些的。

等把东西都放回家以后,两人就去了百货大楼。

没错,他们今天约好了要去百货大楼逛逛。

其实对于逛百货大楼,简书是没有什么兴趣的。毕竟这是一个她熟悉的不能再熟悉的地方,去的多了,也就不新鲜了。

虽然对于其他人来说,坐拥五层楼,规模庞大,商品齐全,基本上涵盖了生活的方方面面,衣服鞋子等等都是最时髦的。

但是对她来说这些都不算什么。

论规模,前世她过去大大小小的商场,百货大楼在其中并不算出众;论商品齐全,她空间里的物质已经能够满足她的日常所需,不少东西还要更好些;论衣服时髦,那就更不用多说了,大部分款式她都是看不上的。

她的衣服,基本上都是自己做的,自己做的更加舒适合身,也更符合审美。所以基本上除非看到一些经典不会过时鞋子,她才会偶尔买一买,满足自己的购物欲。

所以平常除了潘宁李莉相约,她是不会来百货大楼逛的。

今天之所以要来逛百货大楼,也是顾明景前几天提起的。

用他的说法,处对象百货大楼是约会必去的地方。不给对象买点东西都得被叫抠门的。

他来了这么多天了,还没给她买过东西花过钱呢。

当时听到这话的简书都要忍不住翻白眼了。没花钱?那这些天的出去吃饭、看电影、偶尔投喂的东西花的都是什么?纸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