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畜简书每天上班,闲人顾明景则是每天晚出早归,每次回家都会带回不少东西。

光是每天每天晚上的整理都要花不少功夫。

看着塞得满当当,再也空不出一丝多余空间的地窖,简书忍不住了,“家里东西已经够多了,这都够我们俩吃好久了。等你走了,我一个人根本吃不完。”

她都怀疑这男人上辈子是不是仓鼠转世,这么能囤的吗?

光是地窖里的粮食,就够她吃大半年的了。院子里的缸里还有各种肉类,排骨、五花肉、猪蹄、肘子……

不说过年了,吃到春天都够了。

“没事,你尽管吃,肉吃不完的腌上,粮食不容易坏,能够放很久。”顾明景早就想好了处理办法。

难得过年时候供应充足,各种平常少见的,没有的东西都有,当然得趁机多买点了。

简书:“……”

“你是不是忘了我明年得随军?到时候这些吃不完的粮食可怎么办?”她忍不住提醒道。

城里每个人每个月的口粮也就那么多,把剩余的一起带去是万万不可的,那不是明摆着告诉别人你有问题吗?

但是要是留下,那也不行。她这一去,没个几年根本不可能回的来。

就算中途回来,那也待不了多久。粮食虽然保质期长,但是时间久了,也会坏的。

这一点,顾明景也提前想好了。

“到时候鸣子他们应该就搬出来了,剩下的粮食送他家去就行。”

好东西,当然得留给亲近的人。

赵家不缺这点东西,大院里也人多眼杂的,不适合往那边送。剩下的亲近人家也没几户,丁鸣是最合适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