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么样,好看吗?”简书将手腕举到顾明景眼前。

“好看,很适合你。”顾明景真诚的说道。

简书的手腕很白皙匀称,不是那种不健康的瘦削,很适合佩戴各种饰品。

“我也觉得。”得到赞美,简书美滋滋的收回手,抬着手腕来回欣赏。

见简书很喜欢,顾明景高兴的同时也琢磨着多收集一些玉镯。

欣赏了一会儿以后,简书小心翼翼的将手镯摘了下来,重新放回盒子里。

现在还没到能戴这些东西的时候,只能够委屈它再多等几年了。

拿起一旁拆开的红包,将里面的大团结取出来,盘腿坐在沙发上,搓了搓手,开始数钱。

“一、二、三、四、五……”

顾明景斜倚在沙发靠背上,一手撑着头,一手拿着茶杯把玩,笑看着简书的动作。

看来他又发现了一个书书的喜好。

喜欢拆红包吗?

“五十、五十一、五十二、五十三……六十二、六十三、六十四、六十五、六十六!”

厚厚的一大叠大团结数完,一共有六十六张,合计六百六十块钱,再加上六张一元的纸币,则一共是六百六十六块钱,在这个年代,无疑是一笔巨款了。

简书一年的工资,不吃不喝都攒不下来这笔钱。

“哇,好多啊——”简书惊叹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