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不然十天半个月的骑车去一趟市里,她也嫌累的慌。
这天,简书正在家里织毛衣,窝在沙发上,背后是几个靠枕,姿势是怎么舒服怎么来。
手里动作飞快的穿针引线,十分的熟练。完全看不来几年前还是一个会把毛衣织的一只袖子长,一只袖子短的手残党。
事实证明,熟能生巧。
百货大楼两年的工作经验,在办公室一众大姐们的带领下,简书织毛衣的技术那可谓是突飞猛进。
这会儿,她手里的这件毛衣已经完工了大半,估计这两天就能够收尾了。
而逐渐露出的成品能够看出,这一套衣服的主人到底是谁。
顾明景的衣柜里多是军装,仅剩的几件日常衣服,基本上都是这一年简书为他置办的。而大多数也都是夏天的单衣,冬天的衣服少之又少。
简书实在是看不下去。
特别是在她自己的衣服的对比下,更是显得顾明景“可怜兮兮”。不知情的人来看了,恐怕得骂死她。觉得这又是一个只顾自己不管男人的自私鬼。
再加上前段日子吴秀芳买到毛线以后,立马给全家老少都换了身新的。有天不知怎的顾明景和隔壁的赵团长凑到一起下班回家,知道这件事后,回家就立马话里话外的提起。
都这样了,简书还能怎样呢?只能满足他啦!不然还真让自己男人输给别人不成?
所以第二天,简书就从带来的一大堆行李翻出了来之前买的毛线。
在好几种颜色中,简书最终还是选择了灰色。
这颜色低调,穿在里面也不会显眼,而且耐脏,要是换个什么白的,说不定要不了多少天,就不能看了。
“媳妇儿——”人未到,声已至。
简书不想动弹,只应了声,“在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