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正是因为小家伙每次得到这么一块糕点瓜果那些也会真的给他们拿过来,两个大人每次都给他剩一些,满足小家伙。

季福瑞每次得到吃了就笑的眼睛弯弯,两个小梨涡加深的那种,虽然只要他小手这么一些,但是每次小家伙吃的都很满足,坐在小凳子上摇着小脑袋一副“真好吃”的模样,三个长辈都有看见过,季阿姆就说这小家伙表情跟季福幼时吃到好吃的时候一模一样,对此,荆行是更加喜欢小崽子了,可以从小崽子身上看到自己爱人小时候的模样。

季福给荆行盛了一碗汤,问:“今天是不是事情很多?忙到现在。”

荆行:“也不算多,就是厂里在讨论八月中秋的事,几个管事商量要不要像前年一样,买些糕点酒水让大家带回去过中秋,不过我想去年收益就很不错,今年即使又招了新员工,收益也更加好了,我想着先去问问四个县城那边的进度,到时候可以用那些东西来发给大家过中秋。”

季福点头,“是该变换变换,要不然老是这几样,大家过节都不会对厂里有什么期待了。”

“要发就一起发,中秋也不远了,这个事还是提前说好比较好。”

荆行点头,喝了一碗季福盛的汤,这次厨子炖的是大骨头汤,中间大碗里还有两个带着肉的大骨头,季福给荆行盛了一个,随后把另一个小的,肉没有多少,正适合给季福瑞,小家伙此时正埋头吃饭,等吃完抬起头来就看到那大肉骨头朝他这边来,小家伙顿时“哇哦”了一声,双眼发光发亮,还把自己的勺子放到碗碗里,伸手去接这个大肉骨头。

季福揽住季福瑞小手,把装着肉骨头的大碗放在小家伙面前,“小心烫,等冷了吃。”

季福瑞听话点头,还鼓起脸蛋往肉骨头上吹了吹,桌子下面的两条小短腿都快乐的前后摆着。

季福看他明白,便不管他,让他自己啃着玩去,坐回来的时候,看到自己这边碗里多了一大块被挑好鱼刺的鱼肉,季福夹起鱼肉放在嘴里,虽然不是像荆行那般做的好吃,但大厨的手艺还是很不错的。

荆行看着季福吃了一碗米饭,冰饮喝了两杯。

小家伙还没有喝过冰饮,他也还小,两个大人都不敢让他尝试。

第二天的时候,荆行起来做了早饭,两个人虽然请了厨子来家里做饭,但只要两个人没有事在家的时候就会下厨做一些。

厨子刚来闵家的时候还很不习惯,以为荆行和季福吃不惯他做的饭菜,好在第二次的时候,荆行看到他一个大个局促站在厨房门口的时候笑着给他说了这个事,厨子这才放下心来。

厨子虽然不是每天都来闵家干活,但是他坐了这么久的活也算是看明白了,东家这是疼夫郎呢,他从院里打算的仆人这边知道之前大部分都是东家在做饭,季东家喜欢吃东家做出来的饭菜,再加上季东家吃惯了,现在肯定是没有习惯过来,所以东家才会这般。

厨子听到那仆人这么跟他说,他还有哪里不明白的。

虽然现在大部分都是家里妇人夫郎掌厨,但也有不少汉子是家里做饭那个,就像厨子家,他们家就是他来做的,但也不是经常,因为村里人会经常说他之所以不会读书,就是进了厨房,不是说什么君子远庖厨,厨子其实心里是很信这句话的,他就没有看到过这些读书人进厨房这种油烟扑鼻地方的。

等他到闵家,看到荆行这么一个俊朗汉子厨房来,对这些厨房摆放东西十分熟悉,而且调味料那些也放的刚刚好,就知道这人不是第一次下厨。闵老板这县里谁不知道啊,人高大俊朗,会做生意有本事,而且还知道读书的重要在县里开起学堂,人们都在说,像闵老板这么聪明的人如果不做生意去参加科举考试,肯定也是状元郎那种!

像这种有本事的人,干什么都能成功。

但现在,被读书人嫌弃的厨房荆行不仅进了,对做饭做菜这些事情都很熟练,烧出来的饭菜比他练了一辈子的还要好,所以那些读书人说的也并不是可信的,他们不会,不代表别人不会。

比他们厉害的人多的是,也就那些读书人把自己看成一回事。

第144章

八月中秋这天, 荣福县附近的人们都知道月饼这个事情,主要还是从荆行季福手下铺子和厂区里传出来的。

要是在几年前听到县里有什么月饼可以买,而且这个月饼十分好吃的那种,都没有人会去理睬。

百姓们都吃不饱穿不暖家里穷的揭不开锅, 谁会去想买那些什么月饼、果酱、烧烤啊, 那都是费钱东西, 而且在百姓印象中只有富贵人家才能吃的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