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蒂夫说:“认识。他们既是我的同事,也是我的朋友。”
也是,诺顿用勺子将土豆泥塞进自己的嘴巴里面咽下去,像史蒂夫·罗杰斯这样的人无论在哪个年代都会成为团队的关注点,他身上有那样的特质——不管什么痛苦和困难降临在他身上,他都不会改变其初心的特质。
这家餐馆煮的豆子有些太硬了,诺顿用牙齿咀嚼了半天才把那豆子咽下去。偷偷观察着他的史蒂夫默不作声地将那盘豆子推远了一些。
他们聊起美国这些年发生的变化,又谈起现在的高科技是多么的方便,后来诺顿问:“史蒂夫,你有想过要回到过去吗?”
“现在这里是挺好的,”诺顿看着坐在他们旁边的那正在分享着美味的食物的黑人家庭说道,“但怎么说也过去了那么多年,我们熟悉的人和事情都不在了……”
他这句话还没说完,因为对面的史蒂夫突然站了起来,用最快的速度离开了餐馆,只有他的声音还飘在原地:“我马上回来,诺顿。”
诺顿看着空空如也的座位呆了几秒,然后跟着史蒂夫跑了出去。他左看看右看看,却看到自己左边有个蒙着脸的男人飞快地朝他这边跑来。
“快拦住他,那个人是通缉犯!”
在他身后,传来人们的喊声。
通缉犯……诺顿
下意识地挡在了蒙面男的必经之路上,他想从腰带那里掏出武器,却什么都没摸到。没事的,诺顿对自己说,哪怕没有武器他也可以一个人打倒他,他对自己有自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