软弱怯懦生活在旧俗中的丽龙主,其实完全不像路峥会喜欢的类型。
苏和是一个连智能手机都不会用的人,路峥是一个偶尔连研究生都嫌弃愚蠢的人,如果不是路峥一时兴起申请的野外课程,又恰巧摔进了野猪陷阱,他们这辈子都不会有机会见面,产生交集。
可爱情似乎本来就是不讲概率,不够科学,没有秩序和规范的意料之外。
路峥说话时,胸腔震动,包裹在肋骨之下的心脏有力而强劲地跃动着,节奏是和他坦荡自持外表迥然不同的急躁。
老师做久了的好处,就是哪怕内心紧张,方寸大乱,也能条理清晰,口齿伶俐地说一大通出来。
面对一堆学生时是这样,面对一个人时也是这样。
在这点上,丽龙主是必须要甘拜下风的,毕竟他完全不知道路教授的演说结束后,自己该作何回应。
丽龙主像是那被老师点名起来回答问题的后进生,紧张和局促都写到了脸上,贴着路峥胸肌的爪子僵硬且安分,半分揩油的动作都不敢有。
“我,我,我——”
“你还要说‘我不知道喜欢是什么’,对吗?”路峥叹气,好在他习惯了在课堂上对牛弹琴。
苏和的确还小,经历的太少,见过的人也太少,如果不是就要离开,路峥不会选择揠苗助长的方式来刺激他,循循善诱更适合丽龙主这样的笨学生。
“不是!”丽龙主摇头,急切道:“我就是,我就是——你就要走了,我,我没有办法给你什么承诺,也没有办法跟你走,你喜欢我,对你没有什么好处,你还是,你还是——”
“你想劝我,收起心思,不要继续喜欢你了?”
苏和新鲜出炉的这个回答简直比路峥找好的理由还要伤人。
丽龙主错开视线,“反正,等你离开这里,迟早也就会忘记我。”
外面的世界五颜六色,一年四季,而丽龙只有绿色和夏天。
路峥微微蹙眉,他虽然被压着,可气势却陡然逆转,大逆不道地寒声直呼丽龙主大名,“苏和,你看我已经到了要患老年痴呆的年纪吗?你凭什么觉得,我走了会忘记你?”
“哪怕我离开了,哪怕你不跟我走,只要你点头说你也喜欢我,我就不在乎其他。”路峥并不抱多大希望苏和会抛下一切和他离开,但只要苏和回应他,无非是异地恋而已,他可以接受。
这个时代网络这样发达,交通这样迅速,他可以随时回来,他可以等到苏和不再是丽龙主那一天,光明正大带走他,路峥是个很有耐心的人,他从不惧怕等待,他只看中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