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我走了。”温德尔没想到杰森居然还要另给他结账,他才刚刚到手100万呢,还以为这里面已经包括了接下来一段时间的工资和一切的仪式成本,竟然还有意外之喜?
杰森真是个好老板,温德尔十分感动并想要多跟他干一段时间。
这哪是熟人预备信徒啊?这是金主啊!
温德尔干劲十足地离开了冰山餐厅,走了半条街到了隔壁街上才打上了出租车。
“去粉红街。”温德尔报出了自己的目的地,其实那条街并不叫这个名字,但是因为街上开了那麽多家酒吧夜店,久而久之,人们就用这个代号称呼它。
司机有些惊讶,隔着后视镜打量了温德尔好几眼,终于忍不住问了:“你是去找工作的还是去接受服务的?”
看来他应该不是哥谭人,哥谭人是不会这麽外向,主动跟陌生人社交的。
“我是去找工作的。”温德尔满嘴跑火车,“我本来在冰山餐厅干的,昨天……”
温德尔穿的是房间里翻出来的新衣服,衬衫都带着花边,稍显花里胡哨,再加上他稍微打扮以后更加漂亮了的脸蛋和昨天晚上涂了发胶今早洗了好久才洗掉,刚刚吹了风有点乱七八糟但看起来很适合牛郎的发型,也难怪司机会弄错他的职业。
“哦哦,我知道。”司机大概是经常在这一带拉客的,也可能是他们司机内部有什麽交流群,总之温德尔还没说完,他就已经知道了昨天发生的事情,“昨天晚上红头罩把冰山餐厅占领了是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