偏偏上天就爱开玩笑, 温桃不但跟男人碰上了, 还是以最尴尬的身份碰上。
每日抬头不见低头见, 又无法失忆,她还没有没心没肺到那种程度, 能够对着一个已经坦诚相见过的男人恭恭敬敬得叫老师。
天知道这段时间她是怎么熬过来的。
每次一上陈清黎的课,看到男人衣冠楚楚地站在讲台上, 他讲课的神态和语气越是一丝不苟和专业, 就越是让她出戏。
“斯宾塞是英国文艺复兴时期最伟大的诗人之一, 可惜英雄也要看时势。如果不是莎士比亚和他的时期相隔太近, 我相信斯宾塞这个名字的流传度会和今天的莎士比亚一样。”
“他的诗在主题上有一个非常明显的特点,那就是会注入当时的一些新思想,这也是文学作品的意义所在。”
说着陈清黎悠悠背起了斯宾塞的十四行诗小集其中的几句。
one day i wrote her na upon the strand,
(有一天,我将她的名字写在沙上)
but ca the waves and washed it away:
(可海浪来了,将它冲走)
aga i wrote it with a send hand,
(于是我又写了书写了第二遍)
but ca the tide, and ade y pas his prey
(潮水又将我辛苦再次化作了徒劳)
他的英音标准, 嗓音好听到极致, 学生们听得入迷, 只有温桃不敢再听下去。
她没办法忘记, 陈清黎在那个晚上,为了某种助兴和调|情,曾一字一句地在她耳边念诗。
无论他的那双手在黑板写出多漂亮工整的行楷和英文,从他唇中说出的文学见解有多精妙,她都会不受控制地想到这双手和这张嘴在工作之余,能够多让人腿软。
马上就要期中考核,温桃焦虑得不行,觉得自己可能要完。
陈清黎的这门课,她十有八|九得挂。
但她又没有办法去找陈清黎辅导,只能靠自己。如果过了那还好,如果没过,到时候温礼哥问起来,她没法解释,陈清黎更没办法解释。
温桃真的很后悔。
她在心里骂了不止一万遍那个天杀的前男友。
如果不是失恋,她根本不会为了借酒消愁跑到酒吧去,更不会为了疗愈情伤,随随便便就跟一个不认识的男人去酒店。
她循规蹈矩了二十多年,当了二十多年的乖女孩,就爆发荒唐了这么一次,谁知道代价居然会这么大。
她太高估了自己,装作若无其事了这么久。因为酒精作祟,终于让她在今天稍稍释放了些许情绪,在男人面前捂脸小声哭了起来。
总不能退学吧,那换陈清黎辞职,也不现实。
见她哭了,哭得楚楚可怜,陈清黎一时间无言,清俊的五官微微拧起,愁容上满是无可奈何,只好先送她回寝室。
将她送到寝室楼下,让她室友来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