杰森肯定就得倒霉了。
玛丽简表示爱莫能助:“我爸妈挺喜欢彼得的。”
“什么你都带彼得回家了吗!”
“我没有刻意这么做,但我们从小就一起长大的好吗。”玛丽简满头黑线,“当初他们以为我要和哈利在一起,还委婉地提醒我不要嫌贫爱富,哈利家不好相处,多关注一下身边的朋友呢。其实就是暗示我可以考虑一下彼得。”
“我家里人也不讨厌杰森呀,”罗拉说,“杰森还是超人的粉丝呢,虽然不是特别狂热真诚的那种,”比不上夜翼,“不过他也很喜欢超人。”
“哇,”玛丽简低声惊呼,“那岂不是‘我搞到偶像的女儿了’这种剧情!”
“是的,”罗拉说,“他不仅搞到了偶像的女儿,还能一步登天地走进偶像的家门,加入偶像的家族呢。”
——杰森可没有这样的想法。
就像任何一个同龄的男孩一样,他虽然沉浸在恋爱里,却压根儿没考虑过结婚这种事情,可以预见到,如果罗拉不向他提起这么回事,可能至少要再过七八年,他才能一拍脑袋,恍然大悟地想起“结婚”这个词。
当然如果他熟识的人结了婚导致他忽然想到他其实也可以和罗拉求婚——这种事情发生的几率嘛,考虑到蝙蝠家族的德行,以及最有可能早早结婚的提姆的年龄还太小,可能性几乎为零。
他这段时间也算是缓过劲来了,虽然住在纽约市最不繁华的皇后区,但附近的治安情况依然比哥谭好出不知多少倍,罗拉不在的时候他也会出门逛逛,没遇到过什么值得他活动身手的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