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列颠的红龙,当初在她睡觉的地方练剑,却因为长相太可爱,甚至体贴骑士作风让她想起小时候的吉尔伽美什,所以从梦魔手里拐走,养了好几年的小可爱——亚瑟·潘多拉贡!
叫什么圣杯战争,我看叫‘如何弄死我’之战算了!
注意到吉尔伽美什身上魔力波动的伊什塔尔,生无可恋的想到。
—115.34.05—
作者有话要说:吉尔伽美什的逻辑是:伊什塔尔是个懒货,所以拉她出来当苦力。毕竟对于神代的至高的女神来说,被当成佣人使用是不可饶恕的。
然而伊什塔尔的沉浸在买买买的愉悦之中,根本没注意到吉尔伽美什想要她注意到的重点。
小剧场:
拉二如何称呼吉尔伽美什——黄金的!
闪闪如何称呼奥斯曼狄斯——太阳的!
那么问题来了,我们该给始皇陛下起什么昵称?
伊什·试图讨好大佬·垂涎家产·塔尔——爸爸!
吉尔·非常不爽·伽·正在吃醋·美什——手办的!
奥斯·十分欣赏·曼·试图战争·狄斯——东方的!
那么问题来了,陛下应该如何称呼其他人呢?
第14章 十二
那么问题来了,当你的左侧是准备开王财的二闪闪,身后是准备开炮的贤闪闪,右侧还有一个正微笑着将手搭在石中剑上,很明显就是随时准备质问王道,开启圆桌问答的骑士王,你应该怎么办?
当然是弄死那个不务正业的梦魔啊!
伊什塔尔痛心疾首,看着一脸纯良但是很明显就是故意的旧剑亚瑟,联想到当年那个说什么信什么的天真小可爱,只觉得是时候去高塔之上,把带坏她家小可爱的那个家伙大卸八块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