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记住了。”
轰焦冻目送船开走,对着甲板上的人挥手,直到看不见了才放下手。
他蹲下来将地上监听器的尸体捡起来,收拢手掌。爬完了韦斯特沃德大桥他换了衣服,从酒店到港口这么长一段路,任何人都可能在他身上放上这个。
不,不对,也许他感觉不到也看不出来,但是克里斯汀一定可以察觉。他对她就是有这种自信,就像刚才他也不知道她是如何做到伸手一拂就取下了这个。
也就是说是克里斯汀不在他身边时……
他打了一辆车回到酒店,他换衣服的那个房间还保留着,他从洗衣筐里拿出了换下来的脏衣服,又是摸又是抖,什么都没找到,即不是阿卡姆的病犯要对他怎么样。
所以,就只剩下一个人了。
但是也不大对啊。
韦恩集团董事长是个肤浅又轻狂的花花公子——这个形象在本土人心里根深蒂固,通过适才餐桌上的观察,轰焦冻不得不认同这个观点。
那样的一个人在他身上放监听器做什么?应该是他想多了。
有句话克里斯汀说的没错,他被盯上了,那么即使他不去找那个人,那个人也迟早会找上门,理论上来说他等着就行。
不过这未免有些消极,也不是轰焦冻的作风。
他打算从监听器的技术来源方面入手调查,却一无所获,中午时他回到酒店,在房间门口看到一个男人。
黑发,头发蓬松,换个颜色就和绿谷差不多。
“你是……”杰物的?
“雄英的轰同学对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