埃里克垂下眼,略一点头:“谢谢。”
他掀起黑色大衣的下摆,在钢琴前坐下,随手试了试琴音。仅此一个姿势,钢琴家就得出结论,对方是不逊于自己的演奏家。
钢琴和小提琴不一样,小提琴门槛高,一眼就能看出乐手是否内行人,比如刚刚奥黛尔拿琴的手势,和对待琴弓的态度,就不是内行人的样子;钢琴没有门槛,人人都能弹出声音,因此很难一眼看出一个人是否精于钢琴。
但钢琴家自认眼力和其他人不一样,他曾当过李斯特的学生,自然能分清钢琴大师和钢琴新手的区别。埃里克对待琴键举重若轻的感觉,是新手练习一百遍、一千遍都学不来的,只有长久浸淫钢琴的大师,才会有这种气势。想到这里,钢琴家看向埃里克的眼神不由带上了几分尊敬,想看笑话的心思也淡了不少。
奥黛尔的眼力不如这位钢琴家,一个落座的姿势她看不出门道。见埃里克坐在那里,看着黑白琴键一语不发,还以为他在装腔作势,不禁轻蔑地一笑。
下一秒,钢琴声响起,弹的却不是涉嫌抄袭的《夜莺》,而是她半年前发表的一首曲子。这首曲子曾是一部大热电视剧的片尾曲,火遍街头巷尾,连幼儿园的小朋友都忍不住咿呀呀地跟唱。她看着系统面板抄下乐谱后,聘了一个水准不错的配器师,配上了合适的乐器,竟在上流社会广为流传开来,现在只要是有演奏会的沙龙,都会在表演曲目里加上这首曲子。
奥黛尔不知道他弹这首曲子是什么意思,极力维持着轻蔑不屑的冷笑。
一曲结束,一曲又起,都是她这一年广受追捧的歌曲。厅内响起小范围的讨论声,有几个作曲人更是时不时地抬头看她一眼,好像已听出端倪。
他们在想些什么?
他们听出来什么了?
奥黛尔的手背、后颈爬上一颗又一颗极明显的鸡皮疙瘩。她不知道埃里克弹奏这些曲子的目的是什么,再加上她对作曲一窍不通,之所以敢大肆抄袭流行歌曲,是因为坚信古典音乐和流行音乐完全不同,要不然她“古典乐美少女”的人设怎么会那么吸粉?
直到现在,她都还记得一个粉丝在某音乐平台安利她的话语:“我喜欢奥黛尔,是因为她是这个俗世中唯一坚持自我的明星。我是一个喜欢古典乐的怪胎,在我听莫扎特的时候,我同学听着ee的rap摇头晃脑地经过;在我听古尔德老爷子弹奏巴赫的时候,我同学在讨论taylor swift的新男友能交往多久;在我为‘肖赛’神仙打架心潮起伏的时候,我同学在跟nicki aj学撕逼。古典乐繁复华丽的曲调,注定不能在这个浮躁的网络时代取得一席之地,能喜欢古典乐的小姐姐,都是有高尚品味的小姐姐。奥黛尔也是,她能一直坚持热爱古典乐,不和流行音乐同流合污,真的很不容易了。希望大家能来一起喜欢她,真的不亏!”
这条评论给她吸了很多粉丝,她也越发认为流行音乐和古典音乐是两种音乐。当她穿越到十九世纪,利用流行音乐累积了一大笔财富时,她还在心里暗暗讥笑了很久,觉得这些贵族品味堪忧,连流行音乐都能听得这么津津有味。
《夜莺》的出现,让她有些怀疑人生。一开始她还以为又来了一个穿越者,但是多听了几遍,她就听出了不对,很多地方都和她的歌曲异曲同工。再加上这首歌的演唱者是白兰芝,她想也不想地就盖章抄袭。
但看现在的情形,好像跟她想象得有些不一样……
台下那些人为什么要看她?她那些曲子到底有哪里不对?流行和古典不是两种截然不同的风格吗?为什么他们这些古代人能听出来蹊跷,她却不行?
接二连三的问题烧开的水泡般浮起、爆开,奥黛尔心里翻江倒海,简直快要维持不住脸上的微笑。
不知过去了多久——好像只有几分钟,又好像过去了一个世纪,埃里克终于弹完了她的曲子,那些莫名其妙、紧追不舍的视线总算消失了。她悄悄松了一口气,就听见他接着弹《夜莺》。
《夜莺》前奏一响起,她就放松了下来。没错,她没有搞错,《夜莺》的某些乐段就是跟她的很像,只要有耳朵的人都能听出来,就算他反复把这几首曲子弹出花来,都不能改变他模仿借鉴的事实。
这样想着,奥黛尔竟彻底放松了。她招手示意侍者过来,要了一杯热茶。闻着袅袅的茶香,她急促紊乱的心跳渐渐平缓了下来,又恢复了成竹在胸的神情。
乐曲进入尾声,她用一种看小丑滑稽表演的眼神,似笑非笑地望着埃里克,好像在说:你还有什么把戏,都使出来吧。
埃里克垂下眼,略一点头:“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