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原始的凌乱邋遢美。

被拐子拐走后,拐子也没怎么给绯歌收拾。当然了,年纪大一些了的绯歌也不敢收拾自己。

就那么邋遢的过了两三年,他们又回到了京城。一到京城,绯歌就病了。

看病要花银子,拐子哪舍得。抓了几副药见绯歌一直没好,也就泄气了。

绯歌觉得之所以病了是因为长年不讲究卫生,最后将自己埋汰病的。再加上路上辛苦没有休息好,她又有些‘娇气’。干干净净的收拾一回,再吃点好的,这病一准就好。所以那个黑兮兮,苦死人的汤药……绯歌学着桃园结拜的样子祭了天地。

拐子怕将‘货’砸在手里血本无归,急匆匆将绯歌卖了,这才堪堪讨回了些那两三年跟团游的旅行费用。

这一卖拐子还没说什么呢,绯歌就伤心了。

荣国府财大气粗,只给了她十两银子的卖身价。虽然有了个落脚的地方了,但这身价竟然比花珍珠少了整整五两呢。

想到这里,绯歌就是一脸委屈。

掉价了哇。

到底是闺阁少女,元春这会儿心肠还很柔软。听到绯歌这话,心下同情,遂又问起绯歌幼时记忆。

“那时太小,好多事情已经记不大清了。只记得家里有颗极高的枣树,爹爹经常不在家……”歪着头,绯歌毫不心虚的将早前就编好的说词道了出来。

“也罢了。”绯歌话毕,元春淡淡点头,“咱们府上还有几分体面,回头叫周瑞去衙门走一趟,请衙门里的大人们多费些心也就是了。”自古衙门朝南开,有理无钱莫进来。寻亲这种事,派个府上的管事去说一声,总比一个小丫头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