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种针绯歌有两种。一种是干净的针身,一种则是当初在庄子上绯歌故意用出锈,上面还沾了得了狂犬病的疯狗血。
当时在庄子上,珍珠正在出痘,绯歌最开始是想要沾痘汁和珍珠的血。后来想到出痘这种事情太容易伤及无辜了,这才换了另一种。
只要一点点微不可查的轻风,就可以将这些针送到王仁体内。
细如牛毛的针进入身体后,会沿着血管一点一点在身体里移动,时而顺行,时而弯道……每当遇到血管弯道的时候,锋利的针头都会在血管里乱撞,带来极致的痛感。再加上那针上的东西,王仁的死期不会太远。
隔着帷帽,绯歌的视线再次落到那两排做法事的和尚堆里。洽巧发现许家那位小和尚在……看她?
哎呦,要知道你在看人家,人家做什么带帷帽呀。
浑身上下就这么点优点,还被挡住了。
隔着帷帽,两人遥遥相看,最后还是许颢先收回了视线。
许颢眉头微蹙,对自己在做法事的时候分神极为不满。闭上眼睛,许颢强拢精神重新开始。
而绯歌这里却因为许颢这一眼,收起了心中泰半戾气。
“请你爹安排人骑马回府,到宁国府找珍大爷。”王仁别看是小辈,但他这个身份一般人还压不住他。
贾珠在国子监,贾琏是他妹夫,贾政不中用,绯歌也不能将这事闹到贾政面前去。至于贾赦……绯歌看了一眼时辰,担心自己派去的人会打扰这位探索人体奥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