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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前租给甄士隐夫妇住的房子, 绯歌一直留着,后来得了一笔意外之财后绯歌就托镖局联系了房主, 将那小院盘了下来。

因绯歌从未白天来过这边, 加之她每次来都是做的梁上小姐,小院大门上挂着的锁头, 长年不曾有人开过。老大的实心锁头都锈死了不说,还落满了灰。

给不知情的人一种人去楼空久无人居住的印象。

呃,事实上也确实如此。绯歌通常情况下都是夜里来,并且还都是来去匆匆的那种。

不过自从那里成了秘密基地后, 绯歌虽然不常去,但心里却有种特别踏实的感觉。

就是国人喜欢买房,给自己一个窝的那种心情。

绯歌虽然一直想要回到现代去, 但她也知道这种希望很渺茫。她不放弃回去的希望,但却也做好了回不去的准备。

有了自己的房子,哪怕没办法跟荣国府这样的高门大院相比, 心也安稳踏实许多了。于是在面对打家劫舍, 哦不, 是劫富济贫,帮助王家清洁索马里海峡地缝时, 也没那么多的后顾之忧了。

再多的东西, 她也有地方放啦。

而且……人吧,越大越矫情。有新东西谁还愿意将就用旧的呢。

绯歌想,她的房子虽然是旧的,但家俱摆设还是可以换一波新的哒。

于是二月里找了一天, 夜里绯歌穿了件大毛披风便先去了小院,将小院正房的所有家俱都搬到了院子里,又仔细的将正房重新收拾了一回,就连窗户纸都换了一遍,这才关上房门。带着刚刚收拾出来的正房家俱去了贫民区。

转了两条街后,绯歌突觉得不妥。摸了摸鼻子又乖乖的带着家俱回小宅子,将家俱安置在厢房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