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咳,鞠姑娘,你喜欢师祖么?”

鞠尘挑起一边眉头,疑惑的看她,不明白她为何突然提起这找茬。半晌,见她一脸认真,方迟疑的说道:“我……不清楚什么是喜欢。”

也许,不管失忆前还是失艺后的鞠尘,都是不懂什么是“喜欢”的。染氏一族加诸在她身上的责任很重,从一开始便摒弃了七情六欲,接触得最多的是世间妖魔鬼怪,对生者反而没什么感情。也不需要感情,那不是她的任务。

陆嬅浓猛然抓住桌子一角以防自己摔到地上。虽然已经知道这位祀风师大人是个感情白痴,但听她如此乖巧诚实的答案,还是让人好生感慨。

“那好吧,我们就来先说说‘喜欢’这个词吧。所谓的喜欢呢,就是一种感觉,喜爱的意思,也有愉快、高兴的意思。喜欢一个人,是一种心情,让人感到愉悦的感情……”

用通俗易懂的大白话细细道来,一个搅尽脑子胡掰,一个听得认真,两人可以说是一拍即合。

“……喜欢一个人,便是当看不到他时,会渴望见到他,为他担心,打从心里期待他的出现,脑海里会出现他的身影,让你吃不香睡不着。如果这样,那么恭喜你,你得了一种病,俗称相思病。一日不见,如隔三秋兮,便是这个道理。当见到他后,便想依赖他,看着他,仿佛怎么也看不够他,只想与他在一起,不想让他脱离自己的视线,脑海里想的还是他,渴望亲近他,喜怒哀乐皆围着他转,为了他委屈自己也不要紧……”

说到激动处,陆家姑娘猛的一拍桌子,双眼灼灼的盯着最后若有所思的某位面瘫天然呆。这可是她根据小说上所描述的总结出来的东西,没吃过猪肉也看过猪走路嘛,虽然两辈子年纪加起来老大不小了却没谈过一次恋爱,但却难不倒陆家姑娘。

“喜欢一个人便是这样,明白了么?”

鞠尘微微蹙起眉头想了会儿,半晌结论道:“哦,那么我是喜欢他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