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三岁开始服兵役,一种是中央卫兵。一种是边关做兵卒,还有地方兵役,每个国民都会轮到这三种。

中央卫兵待遇最好,需要服役一年,来回路费中央报销,工作期间包吃包住包衣服(不包媳妇),退役时候皇帝备酒席款待,面子里子都有。

戍边待遇很差,路费自己付,但是服役期限是三天。

你没看错,是三天。

这个问题是怎么造成的呢……其实他是一个历史遗留问题,锅得送给秦始皇。

皇朝的前身就是王国,一个王国也就一个省那么大,再大也就两个省,如果以省为单位,从家里到边关估摸着也就走三四天最多了,毕竟是壮劳力。

加上戍边3天,来回也就十来天,谁都负担得起。

但是变成皇朝之后,一走走五六个月,全自费,走了5个月服役3天又要回来,谁吃得消?

这其实是秦皇朝没有注意到这个……

顺带一提,陈胜吴广的起义就是在服这个兵役的过程中。

(小声bb:换我我也……咳)

但是到了汉朝有了改善,你不愿意戍边,行,一天100个钱,三天300交给政府,政府找人去替代你。这些钱就给对方。

也就是说如果一个地方有1000个人不愿意戍边,就有10003天的空闲,有一笔3001000的巨款当做赏金,然后政府就会找愿意拿这笔钱的人来顶这3000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