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恩迟疑了一会儿,他脑海里已经瞬间的勾勒出了一个红发的英俊少年的形象——他一头红发,手指修长白皙,拽着书包,姿态优雅的走在霍格沃茨的走廊上,肩宽腿长,微微抬眼,脸上带着不羁的笑意,校服的长袍翩然潇洒,无数女生对着他放声尖叫。

他眼神恳切的看着布雷斯,充满了憧憬的说,“我想要那种能让女人们尖叫的风格!”

布雷斯微微一顿,“……这种事情……”他扬了扬眉毛,“你裸奔就能做到了。”

罗恩脸又红了起来,他讪讪的说,“我开个玩笑……”他迟疑了一忽儿,“我不知道……女孩喜欢什么风格呢?”

布雷斯瞥了他一眼,“女孩们没有喜欢的风格,她们只喜欢有魅力的男孩,然后喜欢他的一切。衣饰只能锦上添花,不可能让你从此变成另一个人,想要变得有魅力,最终要靠的还是性格和行为。”

“你忘了说,脸才是最重要的吧。”罗恩瞧了一眼布雷斯继承自母亲的英俊模样,小声的嘟囔了一句。

布雷斯咧嘴一笑,“没错,但是有时候,你的一言一行能让人忽略你的容貌,更何况,”他顿了顿,小心的观察着罗恩的表情,“你长得不赖。”

罗恩笑了,“真的假的?”

布雷斯悄悄松了口气,还好没有说错话……

他连忙接着说,“真的,其实你头发蓬松柔顺,五官没有什么缺陷,保持干净,经常微笑,在别人眼里就差不多是长得好看了,人们看起来会觉得很舒服,你就是这样的。”

罗恩有些不好意思的笑了笑。

“所以说,”布雷斯转开目光,“你要考虑的不是你的肤色,而是和你的发色相不相配。不过学校里都要穿黑色的校服——你最大的问题应该是你的长袍不合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