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伯宜一点头,继续问:“可若是出了本县,别处的邮驿接到了这些信件之后,如何知道寄信人已经付了邮资?”
贾放笑道:“这就更简单了。假设这县内寄递信件,邮资乃是两文钱,那么我们就将价值两文钱的券贴在信封上……”
郑伯宜惊讶了:“将流通券贴在信封上?”
贾放赶紧摇手:“不不不,我不是说将流通券贴在信封上——我是说,干脆像印流通券一样,专门印制一种代表邮资的凭证。百姓们在邮驿处出资购买,然后贴在信封上,邮驿收到之后盖上一个戳,表示确认已经收到过邮资。”
郑伯宜听贾放说的复杂,良久还是没有绕过来:“……但这不是与将流通券贴在封皮上是一个意思吗?”
贾放解释了两句,干脆一拍桌子,说:“那就给这种凭证起一个名字,叫它做——‘邮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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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邮政局的试验,依旧没有获得批准,在南方十个州的全境内马上推行。
兵部方面答应了从十个州的首府到武元境内建十条“急驿”(其实只有九条,武元到永安州本就有急驿通道),但是邮驿只管从各县到永安州之间,和永安州到各县之间的信件递送,频率一概为一天两次,不管信件传递的数量如何,邮驿收取一个固定金额的费用,作为替百姓传递信件的劳务收入。
而贾放则在武元县城里了一个“邮政公司”。他感觉自己迈出了一个超大的步子,把邮政直接由国家垄断转为了民营。而中间从各县传递到永安州之间的那一程,实质上就是外包给了兵部——
多么先进的邮政公司结构啊!贾放自己也没想到。
这“邮政公司”由对此非常惊讶且感兴趣的郑伯宜担了下来,如今永安州的知州刚好与他是旧日同窗,应下了替他在永安州处理一应事务。
郑伯宜定下了这“邮政公司”的基本结构与模式之后,就立即开始在各县物色邮递员的人选。
对邮递员的要求不算高,就是要熟悉从县城到各乡、各村、各寨的道路,以及人品端方,最好是各乡各村各寨当地人,在乡里有一定的社会关系,有人能为他作保的。
很快邮递员的人选就定下来了。以武元县为例,县里一共雇佣了十个邮递员,每个邮递员负责一到两个乡,和各乡下属的村寨。
这些邮递员每天从武元县的邮驿领取向各乡投递的信件,这些信件都会用一个纸包糊住,外面封上火漆,然后写上所在村寨的名字。邮递员就负责把这些邮件包投递至各村寨的村长和里长处——这些人自有办法找到相应的收件人。
邮递员同时还会把村寨里需要投递的邮件收回来带到邮驿。他们每个人每月会领取一定数量的“邮票”,并将邮票售卖给各村寨需要邮寄信件的百姓。百姓们给信件贴上邮票之后,才能交给邮递员。